陳易都不敢想象,當道貌岸然的趙誌勇出現在報紙上,電視上,享受世人讚譽和追捧的時候;
那些被毀了人生和前途,生活在巨大痛苦中的受害者,會是什麼樣的心情?
被害的人還在地獄裡掙紮,加害者卻光環加身,這對她們來說是多大的無望和無助?
趙誌勇到底猖狂到什麼地步呢?很多人都知道,2015年8月底,華國刑法廢除了“瓢宿幼籹罪”;
此後,有關瓢宿幼籹的違法犯罪行為都將依據強奸罪的對應條款處理。
而按照法律規定,強奸幼籹屬於強奸罪從重處罰情節,最高可判死刑!
修改後的法案於11月正式實施,也就是說,趙誌勇是頂風作案。
那麼,這件事又是怎麼被發覺的,又是怎麼鬨得人儘皆知的呢?
2017年2月13日,尉縣六扇門接到了一位女孩的報案,女孩稱有人強迫她賣婬。
接報後,相關部門迅速成立了專案組;
至此,這起有組織有預謀的特大案件才掀開了它觸目驚心的一角。
經過十餘天的調查,尉縣警方初步查明;
趙誌勇夥同李娜,以各種威脅手段,強迫學笙與其發生關係。
受害學笙達三十人,其中有十四人是幼釹,另有五人是由被害人轉為犯罪嫌疑人,案件性質尤為惡劣!
因為社會影響惡劣,趙誌勇一案被最高院列為了侵害味城年人權益的典型案例。
2018年10月23日,開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布了趙誌勇案件的審判結果;
趙誌勇因強奸罪被判處死刑,為趙誌勇物色受害人的李娜,則被檢方指控犯了強奸罪和組織、強迫賣婬罪。
數罪並罰,李娜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對其限製減刑!
李娜的丈夫劉洪洋被判了十八年有期徒刑,至於周合鑫,也因強奸罪入獄;
等待他的,將是長達十二年的牢獄生活。
案件宣判後,臉大如盆的趙誌勇大喊冤枉,稱自己是無辜的;
他和周合鑫、李娜、劉洪洋等人對判決結果表示不服,提出了上訴。
但作惡的人,怎麼可能逃得過法律的製裁?
鐵證如山,判決合理,最高院駁回了四人的上訴,維持原判。
2019年6月4日,罪惡滔天的趙誌勇被執行死刑。
讓人遺憾的是,雖然罪魁禍首已付出代價,但損害還是造成了,且無法挽回...
畫麵結束,畢真君看向陳易說道:
“這樣的人,地獄受刑是不是太便宜他了?”
陳易重重的點頭:“沒錯!做狗才是最適合他的。”
陽間這邊,陳易早早就起床了,今天得早點去單位;
因為昨天就接到了通知,陳易和林局長需要去省城開會。
省城是哪裡呢?就是陳易之前短暫工作過的蓉城~
宜城離蓉城距離接近三百公裡,挺遠的;
但就是這麼遠,也要召集各市民調局的正副局長前去開會,可見會議內容非常重要。
為了節約時間,陳易和林局長坐的動車去的;
不開玩笑,這還是陳易第一次坐商務座,特麼的和二等座的乘車體驗簡直差了十萬八千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