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某良和餘華英由此獲得數千元報酬,這下可讓餘華英嘗到了甜頭,錢竟然可以來的這麼快!
自此之後,餘華英開啟了長達11年的拐賣兒童犯罪之路。
她在外麵以女性身份作偽裝,然後用糖果、零食等誘惑孩子;
趁機將人迷暈帶走,然後又通過中間人以合適的價格賣掉。
餘華英選擇目標很仔細,她會選擇一些偏遠落後的地方;
在她看來,這些疲於生計的父母,容易疏忽照顧孩子,更方便她下手。
對於拐騙來的孩子,餘華英也十分殘忍;
稍不聽話就會拳打腳踢,有時候還會拿開水燙,喂安眠藥,甚至還會將孩子隨意遺棄。
楊妞花曾去走訪過幾家受害家庭,他們表示都非常痛恨餘華英;
其中一名父親今年已經71歲,他的兩個兒子都被人販子餘華英給拐賣!
他們一家還因此背負賣兒罵名30年...
見到楊妞花第一眼,這個父親就抱著她痛哭:
“我想用針一根一根挑掉人販子的筋!”
另一個和楊妞花有相同遭遇的男生說道:
“我恨人販子,也恨我自己,騙我就走,也不哭也不鬨,跟著就走了。”
餘華英的罪惡可以說是罄竹難書,可是狡猾的她卻拒不認罪;
還將所有罪責都推到了自己的丈夫和同夥身上。
即便到了法庭之上,她也不肯多交代一個字;
隻有麵對不利證據時,她才會高聲辯解,自己是被逼迫的。
有時麵對辯無可辯的鐵證,餘華英乾脆宣稱自己出過車禍,已經完全失憶了!
餘華英的“惡”是從骨子裡透出來的,庭審時,楊妞花就坐在庭上;
期間,兩人的目光短暫接觸過。
餘華英斜眯著雙目,眼中透露著二分惡毒三分狠辣;
她或許在後悔,當初怎麼沒把這小妮子弄死,竟然在多年後還能咬她一口。
在楊妞花的指認和諸多證據麵前,餘華英最後還是認罪了;
正義雖遲但到。
很快,貴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對餘華英拐賣兒童一案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以拐賣兒童罪,判處被告人餘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麵對死刑的宣判,惡毒如餘華英,也慌了,渾身顫抖不已;
她當庭表示要上訴,覺得法官判得太重了。
雖然自己拐賣了十多個孩子,但是罪不至死吧?
“我做了這麼多壞事,罪有應得,但是想要再有一次機會。”
嗬,這個機會陳易可以給她,在地獄;
想去哪層受刑都可以,一天逛遍十八層也不是不行。
死和灰飛煙滅,毒婦自己選一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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