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回房間,關上門,“喂!……”打不通!?
根據珍妮爸的語氣,他知道不少東西,那麼他應該會進行確認。
但願他們會聽從指引。
保持奔跑,他的體力足夠跑到餐廳,餐廳六點半開門,差不多就是這時間,餐廳要賺錢,就要起的比彆人早。
果不其然,老板娘正在後台處理,“徐華,這麼早起來?正好,過來幫幫忙……”
“山……”
把剛才在珍妮說的話複讀一遍,他口水飛濺,總算人將信將疑老板娘答應,看到迷霧會離開這裡。
真是不到臨頭不死心,遇見迷霧,就意味著怪物,老板娘如此固執,他也沒有太好的辦法,剩下還有點時間準備。
鎮上是有賣槍的,然而單獨的槍械聲響容易引發怪物的注意,解決一波危機,迷霧中的怪物含有一部分習性,類似趨光的昆蟲,聲音照樣不例外,何況迷霧視野受限,怪物四麵八方圍攻,下一次可能就是必死無疑。
加之沒有持槍證,老板不賣給外人,所以他準備偷一把槍,彆誤會,是對付人類用的,對付怪物電影中有更好的選擇。
比如消防斧。
昨天電閃雷鳴,他才知道迷霧要開始了,匆匆忙忙沒有多少準備,以前的電影除了黑魂,幾乎都會給時間準備。
爬上院子上頭上蓋上絲襪,鎮上很多人認識他,他不想多一些麻煩。
三十的屬性讓他做到很多常人做不到的事,武器店八點開門,老板估計還在睡大覺。
悄悄地靠近臥室,要取得一把好的槍械必然需要時間,翻動槍械的聲音必然會驚醒老板,與其這樣,不如直接控製老板來得舒服。
唔唔唔!
捂住嘴,他討厭麻煩,畢竟時間緊迫,又關乎到他的性命,被他大叫引來人就麻煩了。
武器店木有重型武器,說的類似火箭筒的東西,步槍不要太顯眼,散彈不行,來到手槍區。
他對槍械沒有太大的研究,要求就是有消音,打得死人。
隨手拿起一把手槍,1911手槍,就這把了,有消音,10口徑,彈夾八發,他拿走五個彈夾。
稍微改變口音,他告訴老板,迷霧隱藏著怪物,讓他好自為之,手槍當做預支情報的報酬。
說完他打暈老板,解開束縛,在他頭上放一小桶水,順便拿一顆冰塊卡住水桶的傾斜,徐華離開後,老板很快就會醒來。
把手槍放進外套,超市裡有不少吃的,無需準備早餐。
超市離這還挺遠的,希望他趕得上迷霧前抵達。
三十分鐘以後,保持奔跑的身體有一股熱氣,沒有感覺累,休息會,他感覺在迷霧生存有很大的機會。
超市外麵轎車進進出出,鎮民們喜歡儲備糧食,昨天的暴風雨讓不少人產生恐慌。
呆在超市外麵,迷霧未到,暫時無需躲藏,他就在外麵觀察。
主角德雷頓來說實話是個不錯人,比起某些主角好多了,優秀的品質性格,他不是那種會害死身邊人的主角,那種主角才叫做惡心,強行喂si。如果能救下他,最好會救下他。如果你硬要問我原因那隻有一個,看過太多垃圾主角,兩相對比,德雷頓確實算是比較好的一類,無關其他。
他此行的目的有兩個生存,強大。
保證生存的情況下獵殺怪物,特彆是挨著超市身邊的屋子,一個個進行處理,預計有不少怪物會在裡麵,既然有蜘蛛,那麼蟑螂蚊子什麼都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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