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店裡的東西,老板哪能認不出。
前天出去買香料,回來就得知琴丟了。
店裡的夥計沒少挨罵,一百多金的東西,價值不菲,對於他來說也是不小的數字,能肉疼好久。
“這琴是我店裡失竊之物,前天已經報官了,你們從何而得?莫非是偷的?”老板神色凝重的問道。
“我我”蔡文姬支支吾吾的,不知道如何回答,老板的犀利的目光,更讓她緊張的不知所措。
“哎哎哎注意你措辭,你哪隻眼睛看到我們偷了?光天化日之下,誣陷人不好吧?”,韓星河不悅的說道。
老板一時語塞,脖子氣的一鼓一鼓的,想上前來拿琴,卻被攔住了。
“為了拿回這把琴,在下與賊人血戰一天,受傷頗重,昨日在醫館呆了一天,醫藥費可沒少花!”韓星河撇嘴道。
老板是精明人,馬上換了副嘴臉說道“明白明白,老夫也不是不識時務之人,這點銀兩還望笑納!”
韓星河瞄了一眼,語氣平淡的說道“老板你這是看不起誰啊,在下是缺這點錢的人麼?”
“哪裡哪裡,老夫絕無此意!”老板賠笑了幾聲。
“說來也怪,在下正想買把琴呢,那小賊就送上門了,換作彆人,這琴怕是你以後都見不到咯!”
這話裡有話的,老板哪能聽不出。
馬上命人重新拿來了一把七弦琴,隻是普通品級的,不過也夠日常使用了。
“小兄弟能物歸原主,老夫甚是感謝,這把琴雖然不如驚風琴,但音色上佳,也非俗物,就贈予你了!”
韓星河微笑的上前,準備收起東西,哪知道蔡文姬突然跳出來,焦急的喊道“你你不能拿人家東西!這琴是我”。
話還沒說完,韓星河和店老就一口同聲的喊到“大人說話,小孩彆插嘴!”
蔡文姬腦子嗡嗡的。
這琴是自己偷的,怎麼就變成從彆人手裡搶回來的了?
而且老板為了表示感謝,又是給錢又是給東西得,完全莫名其妙。
老板是為了快點拿回琴,韓星河則是生怕她說漏了嘴。
趕緊收起東西,拉著她就出了門。
一路上蔡文姬都不高興,嘟嘟喃喃的抱怨著。
“你說話啊,你憑什麼拿人家東西!”
韓星河拉她到了無人的巷子內,嚴肅的說道“你讓我怎麼說?告訴人家說你偷的?然後把你拉去坐牢?”。
“我”,蔡文姬腦子一片空白。
“我什麼我?我就問你,去坐牢去不去?”
“哼!人家又沒說要我坐牢”,蔡文姬依舊嘴硬道。
“老板前天就報官了,現在你自己送上門,抓回去說不準還能再訛一筆,人家說東西被損壞了,或者說還丟了其他東西,到時候你賠不賠?”
韓星河的話,字字如重錘,給這小蘿莉敲的迷迷糊糊。
有道理還讓人無法反駁。
小小的事情,體現了社會的多樣性,對於一個小孩子來說,顛覆三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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