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慶有摸到二樓時,沒急著上去,他站在樓道裡側,用意識覆蓋整個二樓,再三確認二樓所有辦公室沒人後,他才走出樓道,鑽進其中一間辦公室。
事到臨頭,他竟然有點慌。
按理說,他手上也沾過人命,見過血後,不至於下不去手。
關鍵是這地兒不對。
明晃晃的警徽就在樓門口掛著,身旁的辦公室內還放著不少潔白純淨的警察製服,在這神聖的地兒,為了私仇,不,為了私利而動私刑。
屬實有點令人膽怯。
上輩子他隻是個安分守己的普通人,甭說殺人放火了,跟人急眼揮拳頭的時候都沒有。
不是不敢,是沒錢。
這輩子頭十八年,前身倒是沒少跟彆人乾仗,但那也是點到為止,從未像老楊同誌似的,跟人結死仇。
雖如此,前身身上依舊有著一股勇往直前,一言不合就開乾的狠勁。
也得益於前身的那股狠勁,換號後的楊慶有才擺脫後世養成的安分守己,關鍵時刻敢於亮劍,敢於保護自己免受傷害。
不過,以上全是廢話。
他就是再牛逼,也沒擺脫內心對於公權力的敬畏。
更何況,這裡是首都,是天子腳下。
犄角旮旯裡不知藏著多少肉身成聖的先輩。
他這一動手,就等於是站在了這些猛人的對立麵,擱誰都得思量再思量。
好好想想是否還有彆的退路。
五個犯了事兒的老頭兒,同時在公安局命喪黃泉。
這尼瑪不是捅馬蜂窩的事兒,這是站在京城公安係統腦袋上拉屎。
挑釁的味兒太濃,濃到所有的公安不發瘋都不行。
媽的。
難搞。
楊慶有躲在辦公室,邊看審訊繼續邊糾結。
越糾結越膽怯,越膽怯越不敢動手。
他在二樓辦公室,一直蹲到淩晨兩點,不僅看完了所有的審訊記錄,還躲過了一次公安夜巡,也沒下定決心。
此刻,楊慶有拿著審訊記錄,暗自慶幸的同時,不斷分析今晚行動的利弊。
動手,成為公安係統的公敵,一個搞不好,跑都沒法跑。
不動手,百分之九十九的幾率會成為公安未來的緝拿對象,一個搞不好,就永遠沒法再回國內。
百分百和百分之九十九,該選哪個?
特麼的哪個楊慶有都不想選。
作死和主動作死有區彆嗎?
有,但是區彆不大。
一個死的體麵,一個死的淒慘。
結局都一樣。
不對。
動手不是百分百必死,而是百分之五十,隻要不留證據,作死的幾率甚至還可以降。
隻需小心,再小心,甚至有可能降到百分之零。
應該能吧?
不是應該,是必須能。
楊慶有咬了咬牙,不再糾結,眼中閃爍著令人戰栗的光芒,轉身推門走進樓道。
淩晨四點,東城區公安局內響起尖銳的警鈴聲,在漆黑空曠而又寂靜的深夜裡,尤為刺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