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真想撓人,那年輕女人說著話,就要上手去抓寧夏。
她那雙做了精致美甲的十隻手指,這會兒看起來可不光是白皙漂亮,還帶著絲絲寒意,尤其是左手食指和右手無名指上凸出的美甲式樣,瞧著就讓人臉疼。
這樣一雙手,要真抓到人的皮膚上,不把人抓破,也得把人撓出一身紅道子來!
站在前台這邊的寧夏,眼看著對麵的女人向著自己衝過來,都做好先躲開,後薅頭發的準備了,下一秒,卻看見一道極快的身影,把衝過來的女人往後那麼一扒拉,原本衝向自己的女人,就向後踉蹌了兩步,撞到了一旁她媽,那個中年女人的身上,人倒是沒倒。
看清來人是誰,寧夏眸光一亮,先是一喜,隨後就想到了什麼,變了臉色。
這裡可是公共場所!這會兒周圍還都是人!她季姐怎麼可以在這個時候給她出頭呢!
雖然季姐有大半張臉做了遮擋,不太能看出來她的全臉,自己也是通過布包和對季姐的了解才快速辨認的,可這裡人那麼多,認識季姐臉的人也多,一旦被發現身份,絕對會被人拍到手機裡,放到網上去的!
案子目前還沒判,這其中的是是非非,很容易被人拿來做文章!
隻能說,寧夏多慮了,比起她,有人更不想季末被發現身份。
阻止了差點兒發生的撕架事件,季末上下打量著麵前看起來確實很斯文,行為卻跋扈無理的母女倆兒。
彆說,這一家人長得還挺像,無論是女兒還是兒子,都像了媽,就差公用一張臉了。
不過這母女倆兒身邊沒見有男人,那尾隨男的爹這是沒來,還是躲起來了不出麵?
這娘倆到底是瞞著家裡人,自作主張來找寧夏麻煩,還是他們家裡人都知道,默許的,就有待考證了。
季末這會兒沒有戴口罩,她借鑒了彆人,帶了個大墨鏡,遮住了大半張臉,讓人看不清她的具體樣貌。
她的頭發全都挽在頭上,加高了身高視覺效果,再加上兩厘米的鞋跟,站在本就矮她半頭的寧夏身前,季末整個人仿佛有180那麼高,顯得非常挺拔,帥氣,氣勢駭人。
鏡頭和現實到底是不一樣,季末不是很上相,這會兒還戴著能遮住大半張臉的墨鏡,一時半會兒沒人認出她來,就是覺得這突然出現的女生好像有些麵熟。
自己正準備教訓那個敢害了她弟弟的洗浴女,就被人扒拉到了一旁,年輕女人心中憤恨,站好後,就想去看,是誰多管閒事,結果一抬頭,就看到一個個頭高過自己好多,渾身散發著駭人氣息的女人,擋在那個洗浴女前麵。
莫名感到麵前的女人很危險的,剛剛阻擋自己前進的力道也非常大,年輕女人不敢輕舉妄動了,一臉警惕的愣在了那裡。
\"怎麼,你們兒子,弟弟,尾隨女生,企圖耍流氓不夠,你們還想攻擊受害者,毆打他人,滋事尋事呀!
果然是一脈相承,言傳身教,有什麼樣的父母,就有什麼樣的兒女!
那尾隨男觸犯律法的事,可是人證物證俱在,豈是你們滿口胡言就能扭曲事實真相,詆毀他人名譽的!
警局不會無緣無故扣押一個人,除非他本身就是犯了法的。
估計很快你兒子,弟弟就能判刑了。
與其在這裡撒潑,不如趕緊回去準備好錢,等著賠人精神損失費。
另外,我警告你們,你們現在在受害者麵前鬨事,是犯法的!伺機打擊報複!小心沒等到自己兒子,弟弟的判決書,自己先被逮捕了!\"
季末的聲音非常洪亮,比起那母女倆個尖銳無比的刺耳聲,她的聲音也算好聽,吐字要更清晰許多,正正好好傳入在場每一個旁觀者的耳朵裡。
一開始就隻有那母女倆同寧夏一個人對峙。寧夏一個人說不過兩個人,聲音也沒人家大,在場的人,都聽個一知半解,加上這兩個母女的穿著打扮,不少人都覺得,她們說的言之有理,看樣子應該是寧夏的問題。
現在,突然出現一個貌似知道內情的女生,說了一堆話,又是人證物證,又是警局不會抓錯好人的話,還一口咬定,那母女兩人口中的兒子,就是犯了流氓罪,看熱鬨的人群,又開始議論起那耍潑的母女倆兒來。
就像不久前,他們小聲兒議論寧夏一樣。
\"這衝出來的女生說的沒錯,警察還能弄錯?既然人被抓起來了,那這流氓罪就是板上釘釘!真看不出來呀!有錢人也這樣齷齪,條件這麼好,應該不差女朋友呀!\"
\"說不定心理或者生理上有病,那兩個女的,還說什麼談戀愛關係,女生刻意陷害,估計就是在扯淡。\"
\"比起兩方各自有理的人,我更相信警察,目前聽著,提到的男的明顯是在裡麵,女的還在上班沒啥事兒,我看女的說的是真的。\"
\"雖然男方家看著有錢,但是這個前台也確實夠漂亮,會被尾隨也沒什麼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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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討論的,就有第二個,第三個,第四個,沒多久,季末就聽到在場大部分人,都轉頭批判那兩個母女去了。
聽到季末說,人證物證俱在,那兩個女人的臉色變得很不好看,都在狐疑季末說的到底是真的,還是匡她們的。
也不是說,隻要是律師就可以無限接觸自己的罪犯委托人。
能不能接觸,怎麼接觸,可以交談多長時間,這都要看規定怎麼定的!需要當事人或者律師提出請求,還要得到同意。
尾隨男的律師,至今為止,就隻有在尾隨男去醫院檢查的當天,和他有過溝通,了解了案情,得到了委托權。
目前警方調查到什麼程度,他一個做律師的可沒那能耐知道。
律師都不知道,尾隨男的親屬,就更不可能知道有物證這事,他們頂多就是知道有個人證。
他們覺得人證倒是好解決,隻要一口咬定,是那人多管閒事,打擾到談戀愛的小兩口了,就是女方陷害她兒子,弟弟就行,管那人證是不是名人,反正沒有其餘證據。
突然想到自己弟弟律師說,踹了她家弟弟的人是季末。
再瞧瞧眼前一看就超級漂亮,氣場強大的女人,那張戴著墨鏡隻露出半張的臉,可不就是半個月前,她和男朋友去電影院看電影時,那個嚇到自己的麵孔麼!
年輕女人心裡一驚。
想到季末此前,傳遍全國度見義勇為的好名聲,再一看還想繼續罵洗浴女,教訓她的自己母親,和周圍又多了幾層的人,這年輕女人拿出為數不多的智慧,一把拉住了她的母親。
\"走,媽,咱們先離開。\"
可不能讓季末的身份在這裡被發現了!
這要是她在這兒被認出來!周圍這些人,肯定會瘋狂拿著手機拍照!
以她的好名聲,自己弟弟的事,就會被全網熱議!甚至登上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