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真的很簡單,就是想毀掉一個女同誌的清白,讓她這輩子都沒辦法好好的生活下去。
這事兒他不是第一次乾了。可以說是駕輕就熟。
這年頭,一個女同誌如果被侮辱了,還弄的人儘皆知的話。性格堅強的可能還可以瘋瘋癲癲的活著。若是性格沒有那麼堅強的話,大概率是逃不過一個死字的。
而這個倒黴的女同誌就是阮綿綿。
劉世賢其實不知道為什麼在村裡鄉下的阮綿綿會惹到京城裡的人。但是這些都不是他關心的。
他關心的是這次辦好事情回去,他能得到多少東西。
他已經悄悄的存下一些家當了。等他存到足夠的錢,他會毫不猶豫的離開京城,離開那個讓他厭惡的‘家’,和他那個讓他惡心的媽和懼怕的爸。
有了足夠多的錢,去彆的地方重新生活不好嘛。他聽人說過,港城比內地好上十倍都不止,但前提是你要有錢。隻要去了港城,他就能甩掉自己的一身汙點。重新乾乾淨淨的做個人。
為此他真的是什麼活兒都接了。
很快,劉世賢就把阮綿綿背到了,他提前找到的落腳點。
想乾壞事兒,必須要準備妥當。這個房子在他下鄉的第一天就已經找好了。
他原本的計劃是,接近阮綿綿,然後跟她搞對象,等到她對自己信任了,再把她帶到這個房子裡麵來。
對她做儘不可描述的事情之後,在趁著沒人的時候,把衣衫不整的她丟到外麵的大街上。
偽裝成流氓作案的樣子。
然後他在村子裡等著回城指標就可以了。
簡單粗暴,但是有效。
隻是沒想到,這個阮綿綿這麼的難以接近。
他一直都沒有辦法近她的身。不知道為什麼,這個阮綿綿對他的那種排斥感,好像是與生俱來的,根本沒有原因。
接近都接近不了,其他的就更彆說了。
事情拖得越久,他的心情也越焦躁。雖然他以前在村裡生活過,但是他已經離開十幾年了。
那些農活他早就不會了。雖然平時乾的都是些臟活兒,但是還真的不是下地這種純體力勞動可比的。
劉世賢找的房子就在城外,比較的偏僻。附近的鄰居大多數都一些底層的窮苦人。
住在這附近的人,沒有地可以種,也沒有工作可以做。維持生計都是靠打一些零工。是最沒有存在感的一群人了。
這樣的人,輕易不會去管彆人的閒事。遇上事兒了,躲都來不及。
劉世賢也是托人打聽才找到的房子。主人家早就死了。空著的院子很久都沒有人。
隻要自己小心點,根本不會有人發現的。
到了地方,劉世賢看見了院子大門是關上的,沒有上鎖,但是用一些藤條捆著。隻要不是特意的去破壞,一般人還是進不去的。
劉世賢手腳麻利的破開藤條,然後把阮綿綿帶了進去。在順手把門給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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