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美林要阻止已經來不及了。
她的臉色慘白,麵如死灰。
這種愚蠢的女人,怎麼能把這種事情說出來?
買賣孩子是犯法的。
當初,張美林為了不讓彆人起疑心,特地讓陳秋芬把孩子帶到城裡麵去放。
然後,她再出麵把孩子帶走。
這樣,所有人就都以為這個孩子是她撿回來的,不是她買來的。
如今,陳秋芬將這個事情說給警察聽了,這個事情就瞞不住了。
張美林緩過來之後,連忙跑過去解釋“警察同誌,不是這樣的。我沒有買孩子,我就是領她的孩子回來養。”
“我知道買賣孩子是犯法的,所以我沒有跟她買孩子。我隻是看到他們家的條件不好,給了一點錢給她,讓她改善一下生活條件。”
“警察同誌,我真的沒有買孩子,我怎麼會買孩子呢?”
“再說了,我都有自己的孩子,沒有必要去做那些犯法的事情。”
“她們今天過來找我,就是為了要錢的。當初我看到他們家的條件實在不好,心裡麵可憐他們想要再幫助他們。但是,那個時候我手上沒有那麼多錢,就跟他們說下次過來再給他們。”
“後來我事情多,就把這個這事情給忘記了。他們今天過來就問我要五萬塊錢,我沒有給他們,他們就開始砸我家裡的東西。”
陳秋芬“根本不是這樣,她就是買……”
這個時候,吳老漢一把捂住陳秋芬的嘴巴,連忙解釋“事情的經過就是這樣的。她答應我們的事情沒有辦到。後來我們來看孩子,她不給我們看,還搬家了。”
“導致,這十多年來我們都沒有見上自己的孩子一麵。”
“我們問他們要一點賠償,不過分吧?”
雙方都這麼說,那就不存在買賣孩子的問題。
警察這邊商量了一番,就問李媽媽“張美林同誌,你領養的那個女兒,現在在哪裡?”
李媽媽連忙開口“她嫁人了,嫁到陸家去了,現在跟她丈夫住在家屬院。”
李輕媚就這麼被傳到李家這邊。
準備出門之前,她給陸時年打電話。
陸時年聽說李輕媚被警察傳去李家,當即從部隊那邊回來,隨李輕媚一同去往李家。
大概一個小時,李輕媚跟陸時年就出現在李家了。
事情的大概,李輕媚已經清楚了。
這一次傳李輕媚過來,是要證實當初走丟的那個孩子真實存在。
再有就是,陳秋芬一家人是過來認親的,李輕媚是他們的女兒,她就必須要出現。
人都到齊了,張美林就將當年的事情再捋一遍。
陳秋芬被吳老漢眼神警告過,知道不能提孩子被他們賣掉一事,所以,張美林說當初他們是從吳老漢那裡領養的李輕媚,一家人倒是沒有任何人敢反駁。
張美林不想把這個事情鬨大,於是主動當著警察的麵提出,當初她搬家是她的錯,現在她願意給五千塊錢給陳秋芬一家,讓他們改善家裡的條件。
買賣孩童是要被送進去的,這裡好些個警察都在,在五千塊錢跟進局子,她選擇了前者。
這一次陳秋芬學乖了。
對方願意給五千塊錢給她,總比沒有的好。
雙方都達成了協議,張美林從家裡拿五千塊錢給陳秋芬。
李輕媚卻是有疑惑“所以,你為什麼要把錢給她?”
“就因為她家裡窮,你就要給她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