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一臉不爽地離開了。老金終於可以安心地去扒山賊頭目的盔甲了,他的心情激動得無以複加。這些戰利品,很快就會變成他的囊中之物!
老虎死了留皮,人死了留錢。
這些東西,他都會好好利用的。
“喂!商隊老板!這家夥搶劫我!你身為雇主,難道不管嗎?”
就在這時,詹姆斯居然跑到商隊老板麵前告狀去了!好,很好,你小子真是敬酒不吃吃罰酒!老金決定了,等有機會就乾掉詹姆斯,然後把他的錢都搶過來!
“……我看是你先想搶劫彆人吧?”
“啊?”
“再鬨事,我就解除和你的雇傭關係!”
“……”
然而,劇情反轉了,商隊老板居然站在了老金這邊!詹姆斯氣得渾身發抖,灰溜溜地跑開了。不過看他的樣子,估計是不會善罷甘休的,老金暗暗提醒自己,以後要小心這家夥。
商隊老板趕走了詹姆斯,然後走到老金麵前,笑著說道
“多虧了你,我們才能擊退山賊,你居然一招就秒殺了山賊頭目,真是厲害啊!”
“沒什麼,沒什麼。”
老金謙虛地笑了笑,其實他隻是運氣好,正好砸中了山賊頭目的要害而已。如果那家夥稍微警覺一點,也不至於這麼輕易就掛掉。
“我看你身手不錯,膽量也過人,怎麼樣?等到了城裡,要不要來我們商隊當護衛?我寫一封推薦信,你肯定能被錄取的。”
“謝謝您的好意,不過我已經受夠了這種長途旅行了。”
“是嗎?那真是太可惜了。”
雖然老金也挺想接受專業的戰鬥訓練,但他並不想把這種工作當成自己的職業。如果每天都過著這種打打殺殺的生活,他遲早會變成一個冷血無情的殺人機器。
那樣的未來,他無法接受。
而且,商隊護衛的死亡率,可比冒險者高多了。
商隊老板離開後,老金終於可以安心地“摸屍”了。他先把山賊頭目身上的盔甲扒了下來,那沉甸甸的重量讓他愛不釋手。老金脫下自己的鬥篷,換上了那件鐵甲,感覺就像量身定做的一樣,非常合身。
“哦!爽!太爽了!哈哈哈!”
老金忍不住發出一聲歡呼,他興奮得快要瘋了!
這件盔甲完美地保護著他的胸膛和後背,而且一點也不影響他的行動,有了它,老金的生存率將會大大提高。
老金心滿意足地穿上盔甲,然後繼續翻找其他的戰利品。
他先把山賊頭目身上的衣服脫了下來,不過衣服太臟了,老金嫌棄地扔到了一邊。然後,他從山賊頭目的口袋裡找到了兩個錢包,他顫抖著手打開錢包,數了數裡麵的錢,居然有三枚銀幣!這可是山賊頭目的全部家當了,老金高興的同時,也忍不住有些鄙視,堂堂一個山賊頭目,居然這麼窮?
“……三枚銀幣!”
山賊和冒險者一樣,都會把所有的錢都隨身攜帶,因為對他們來說,錢就和命一樣重要,一刻也不能離開自己的視線。
這些家夥整天就知道打家劫舍,難道就不能把錢藏在山寨裡嗎?
不過這樣也好,省得老金費心去尋找了。
“我靠!發財了!”
更讓老金驚喜的是,山賊頭目居然還戴著一條項鏈!老金一把將項鏈扯了下來,戴在自己的脖子上,然後塞進衣服裡。他激動得心臟都快跳出來了!這得值多少錢啊!看來,殺人越貨果然比打怪賺錢多了!怪不得那麼多人喜歡乾山賊!
老金將山賊頭目身上的所有值錢的東西都搜刮了一遍。
長劍、靴子、盔甲、錢幣,這些戰利品讓老金欣喜若狂,他的裝備瞬間就鳥槍換炮了。老金把靴子綁在腰間,等到了城裡,至少能賣二十個銅幣。他把長劍也彆在腰間,這把劍拿到鐵匠鋪去賣,也能賺不少錢。
我靠,這次的額外收入,光是現金就有四枚銀幣,還有幾件裝備和一條項鏈,老金第一次覺得,接下這個商隊護衛的任務真是太明智了!當然,他再也不想接第二次了。
最讓老金滿意的,還是那件鐵甲,這件盔甲至少要幾十枚銀幣才能買到,現在卻白白落到了他的手裡,老金高興得都快哭了。
雖然把這件盔甲賣掉也能賺不少錢,但老金決定把它留著自己用。他甚至想給這件盔甲取個名字……嗯,叫什麼好呢?
“對了!”
老金突然想起,自己還殺了一個山賊呢!他四處張望,尋找著那個莫西乾頭冒險者的身影,隻見那家夥正笑嗬嗬地朝他揮手。看來這家夥還挺講義氣的,知道要和老金平分戰利品。
“兄弟,來分贓了!”
莫西乾頭冒險者熱情地招呼道,老金也笑著走了過去。
“好啊!”
“現金就一人一半吧,那這把劍怎麼分?”
“嗯……這倒是個問題……”
可惜,那個被老金和莫西乾頭冒險者聯手乾掉的山賊是個窮光蛋,身上隻有十五個銅幣和一把長劍。
“這劍不好分啊。”
“拿到鐵匠鋪去賣,應該能賣三十個銅幣。”
應該不止三十個銅幣吧?
老金想了想,提議道
“這樣吧,你把剛才分的十五個銅幣給我,這把劍就歸你了,怎麼樣?”
“真的嗎?那太好了!”
雖然有點虧,但老金也不想再增加負重了。
分完戰利品後,戰鬥也徹底結束了。
剩下的山賊都逃走了,還有兩個冒險者因為失血過多,死在了路上。老金又要值夜班了,不過他現在心情大好,這點小事根本不算什麼。他這輩子都沒見過這麼多錢,心裡美滋滋的。
接下來的旅程,一定會很愉快吧?
伊斯班特,會是一座什麼樣的城市呢?老金充滿了期待。
既然賺了這麼多錢,等到了城裡,一定要去大吃一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