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噠噠噠。”
石牆,石地板。
他們借著微弱的燈光,在這塵土飛揚的迷宮中摸索前進,終於有了一種身處地下城的感覺。既然是地下城,那肯定會有怪物出現。
他們走著走著,梅麗婭突然停了下來。
她發現什麼了嗎?
“卡特,你看那邊。”梅麗婭用劍指著前方。
由於提燈的光線照不到那麼遠,所以老金看不清那是什麼東西,但他能感覺到,有什麼東西正在朝他們走來。
——“哢噠哢噠。”
那東西不是爬行,也不是四足行走,而是……兩足行走?老金眯起眼睛,仔細地觀察著,終於看清了那東西的大致輪廓,那似乎是一個……人?
“……是其他冒險者嗎?”
——“咕咚。”
或許是其他冒險者隊伍也說不定。
畢竟,這座地下城很受歡迎,在裡麵遇到其他冒險者隊伍,也很正常。要不要打個招呼呢?他們這邊有燈光,對方應該已經發現他們了。為了表示友好,要不要先打個招呼呢?
老金有些猶豫,畢竟,對方也有可能是冒充冒險者的強盜。
如果在這狹窄的通道裡,遇到那些強盜,那就隻能硬拚了。在地下城這種沒有監控的地方,殺人越貨可是常有的事,那些冒險者酒館裡流傳的都市傳說,可不是空穴來風。
雖然老金很眼饞那些強盜的戰利品,但和全副武裝的人戰鬥,肯定會有傷亡。就算他們這邊有四名實力強悍的隊友,也難免會受傷。
那東西依然在緩緩地朝他們走來。
“它走得好慢啊……”
老金喃喃自語道,突然,他意識到一個問題。
“……它為什麼沒有提燈?”
為什麼對方那邊沒有光?
人類在黑暗中是無法視物的,所以必須攜帶提燈、火把之類的照明工具,除非……對方是精靈?老金曾經見過一次精靈,他們不僅美麗,而且神秘。
“……你也發現了?”
“沒錯。”
柯布森和艾麗婕也意識到了這個問題。
——“哢噠哢噠。”
那東西,或許是怪物?一種可以直立行走的怪物?
老金努力地回憶著,關於直立行走的怪物的信息。哥布林?狗頭人?從體型上判斷,應該都不是。
終於,那東西走進了提燈的照射範圍,露出了它的真麵目。
“媽……媽呀!”
那東西,竟然是一具骷髏!老金嚇得臉色蒼白,脫口而出喊出了“媽媽”。
“是骷髏!看來,這座地下城裡真的有不死生物!”艾麗婕語氣平靜地說道,似乎對此並不感到驚訝。
——“哢噠哢噠。”
那“哢噠哢噠”的聲音,竟然是骷髏骨骼摩擦的聲音!這怎麼可能?骷髏竟然會自己動?
“臥槽!骷髏活了!”
老金雖然聽說過不死生物,但親眼看到,還是被嚇得不輕。比起活人,他竟然更害怕這具骷髏。這簡直太不科學了,死人竟然複活了,還到處亂跑,這世界也太瘋狂了吧!
“彆害怕,它們曾經也是人類。”
“它們?”
——“哢噠哢噠。”
——“哢噠哢噠。”
複活的骷髏,不止一具!那些古代士兵,穿著腐爛的盔甲,手持鏽跡斑斑的武器,正從黑暗中,朝他們走來!
“還好,比僵屍好看多了。”
“是啊,我老家那邊也經常出現僵屍,那些僵屍比骷髏惡心多了。”
“什……什麼?”
柯布森和梅麗婭的反應,卻出乎老金的意料。他們並沒有表現出任何恐懼,反而顯得十分淡定,似乎覺得那些複活的骷髏,是理所當然的存在。
“一般來說,低級不死生物,比活著的怪物要弱得多,野蠻人,你怕什麼?”
“弱得多?它們可是死而複生的怪物啊!”
“你看它們那副骨瘦如柴的樣子,哪來的力氣?力量來源於肌肉和骨骼,而它們兩者都沒有。”
這就是異世界人和地球人的區彆,異世界人對這個奇幻世界的認知,沒有任何先入為主的觀念,他們能更客觀地看待這個世界的事物。他們的生活經驗和方式,和地球人截然不同。柯布森的話,雖然有些殘酷,但卻很有道理。
老金再次看向那些骷髏,它們看起來,的確像是從恐怖電影裡走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