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
就這樣,老金在短短一個小時內,就花掉了六枚銀幣二十個銅幣!這花錢的速度…真是太快了!
不過,錢花出去了,東西也到手了,這才是最重要的。這些裝備,都是他以後賺錢的本錢!有了好裝備,他就能更容易地獵殺更強大的怪物,這筆投資,絕對是值得的!
現在,他有了新劍,還有了一副結實的護手,他恨不得現在就去找個怪物練練手!可惜,時間有點晚了,他不能出城了。
現在出城,時間太尷尬了。就算現在出發,天黑之前也做不了什麼事,但待在城裡,又太浪費時間。
老金決定去冒險者公會看看。
他想找幾個熟悉當地情況的同伴,幫他完成莉夏的任務。克拉斯海姆他很熟悉,但伊斯班特他人生地不熟,根本不知道那些材料在哪兒。就算他想采集,也得先知道那些東西生長在哪裡。
“聽說西北邊出現了一群亞龍。”
“是嗎?那最近那些高手,肯定都去那邊了。”
公會裡人不少,看來…冒險者的就業形勢,的確很嚴峻。冒險者們成群地聚在一起,喝著啤酒,閒聊著。
“兄弟,你對靈魂修煉教感興趣嗎?”
“你是說那個邪教?沒興趣。”
“彆這麼說嘛,聽我說,修煉靈魂,可以提升精神境界,讓你…”
“我看你再喝三杯,靈魂就該出竅了。”
老金一邊聽著他們的閒聊,一邊走到任務公告欄前。他無視那些亂七八糟的信息,開始尋找采集任務。
嗯…大部分采集任務,都是f級冒險者發布的。魔法師和煉金術師給的價格太低,除了那些低級冒險者,沒人願意接這種任務。
看來,他隻能加入f級冒險者的隊伍了。不過,他實在不想和那些菜鳥一起行動,太麻煩了。
“嗯?”
老金正在四處張望,突然,他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
“吉布森?”
是吉布森!
不是柯布森,是吉布森!就是上次和他一起清理哥布林巢穴的那個少年冒險者。這小子…人還不錯。老金熱情地打招呼道“喲,這不是吉布森嗎?好久不見!”
“老金先生?自從上次清理哥布林巢穴之後,就再也沒見過您了。”吉布森也認出了老金。
這小子…這個時間還在公會裡閒逛,看來…也是個閒人。正好,他正愁找不到人問路呢!
“你…你最近在忙什麼?我…我正好沒事兒。”
“我…我也沒事兒,正在找任務呢。”
“這樣啊…是這樣的,我…我接了個任務,需要找一些東西…”
“您是想…組隊嗎?如果任務難度不高,我可以…可以和您一起。”
太好了,找到一個隊友了!
“算是吧,你…你認識魔力草嗎?還有…鱗甲狼,我…我需要這些東西。”
“鱗甲狼?東邊的沼澤地就有。”
“它們…它們在那兒?”
“鱗甲狼的皮很值錢,如果您想去獵殺它們,我可以…可以和您一起去。”
鱗甲狼…
顧名思義,就是全身覆蓋著鱗片的狼。
其實…老金也不知道它到底是不是狼。狼身上長滿了鱗片,尾巴斷了還能再生,這…這到底是狼還是蜥蜴?仔細想想,除了用四條腿走路,它和狼…好像也沒什麼共同點。
雖然它看起來和狼一點關係都沒有,但既然大家都叫它鱗甲狼,那就…叫它鱗甲狼吧。總之,這玩意兒…挺難對付的。它的鱗片很硬,刀劍很難刺穿,而且,它速度很快,還很凶猛。它是沼澤地裡的頂級掠食者,經常捕食其他小型動物。老金曾經和它交過手,費了好大勁才把它乾掉。
“組…組隊吧!”
“啊?”
“太好了,吉布森,我們一起去獵殺鱗甲狼吧!”
老金和吉布森組成了隊伍。沼澤地裡,通常生長著很多魔法材料,包括魔力草。雖然那裡有點危險,但隻要再找兩個實力不錯的同伴,應該…能賺不少錢!
老金和吉布森在任務公告欄上發布了“前往東部沼澤地獵殺鱗甲狼”的任務。
“獵殺鱗甲狼?算我一個!”
很快,他們就招募到了兩個閒逛的冒險者。第一個是個看起來上了年紀的大叔,是個使用斧頭的e級冒險者,名叫莫裡斯,身材魁梧。
這年紀…當冒險者,應該…挺不容易的吧?
“你們要去東部沼澤地?都是e級冒險者?那…我可以加入嗎?”
第二個是個棕色皮膚,淡紫色頭發的女性e級冒險者,名叫克勞迪,穿著緊身衣,戴著兜帽。她的腰間,竟然掛著兩把彎刀!難道…她就是傳說中的…雙刀客?這姑娘…還挺有品位的!
辦完組隊手續後,克勞迪笑嗬嗬地和老金比了比身高,說道“你看起來…挺強壯的,你是…米爾凱薩人?這次…應該能賺不少錢。”
“哈哈,你看起來…也很厲害啊,沒錯,我是米爾凱薩人。”
克勞迪的皮膚是棕色的,看來…她也是異族人。老金還是頭一回見到用雙刀的人…雙刀流,可是高難度的劍術!難道…她是個高手?也可能…她隻是帶了一把備用武器?
四人簡單地介紹了一下自己,然後約定第二天早上在東城門集合,出發前往東部沼澤地。
老金和他們告彆後,來到一家雜貨店,買了一些生活用品,還買了一個大麻袋。以後,他要經常收集材料,交給莉夏,所以,麻袋是必不可少的。
他打算把那些皮毛和…那些奇奇怪怪的器官,裝進麻袋裡,再把那些草藥,裝進腰間的口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