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世界社畜打工人實錄!
然而,事與願違,接下來的一路上,他們再也沒有遇到過幾隻鱗甲狼。
最多也就遇到了一隻落單的。
“噗嗤!”
吉布森拔出深深刺入鱗甲狼脖頸的短劍。狩獵又一次取得了成功。幸運的是,這次他和老金的配合天衣無縫,一擊就結果了這隻倒黴的家夥。
“四張狼皮,再加上之前采集的魔法草,我們每個人至少能分到25到30個銅幣吧。”
吉布森一邊擦拭著劍身上的血跡,一邊說道。
簡單算一下,一張鱗甲狼皮就能賣20多個銅幣,再加上魔法草,這可是一筆相當可觀的收入了。要知道,老金以前拚死拚活,一天也隻能賺到15個銅幣,現在真是鳥槍換炮,財大氣粗了。
當然,這些狼皮他是不會賣的,另有用途。
“收獲不錯啊!是時候回去了吧?”
雖然時間還早,但老金已經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去交任務了。那些地精的……咳咳,一直縈繞在他的心頭,揮之不去。雖然有點可惜,但來日方長,以後還有的是機會。
於是,他們收拾好東西,離開了這片是非之地。
“嗷嗚,嗷嗚。”
“吼——”
“是地精群!”
就在他們原路返回,快要走到那片苔蘚地的時候,一群地精突然出現在他們麵前。目測有五隻。
既然遇到了,那就順手解決了吧。
“呼嚕……”
地精這種生物,長著狗一樣的腦袋,卻能像人一樣用兩條腿走路。它們喜歡成群結隊地活動,和哥布林、狗頭人屬於同一級彆的魔獸。如果要給這三種魔獸的戰鬥力排個名次的話,地精無疑是最強的,其次是哥布林,最後才是狗頭人。
當然,在老金眼裡,它們都是渣渣。隻要小心彆被咬到要害,就算四隻地精一起上,他也有把握全身而退。畢竟,人和野獸之間,還是存在著不可逾越的種族差距的。
“我去解決它們。”
“彆浪費時間了,放著不管,它們自己會走的。”
“不試試怎麼知道?”
莫裡斯說得沒錯,確實沒必要多管閒事。但問題是,莉夏的任務還沒完成呢!
“就決定是你了!”
老金環顧四周,隨手撿起一塊石頭。
沒錯,他準備用魔法飛彈了。
最近很少使用魔法,他感覺自己的手都癢癢了。老金一邊假裝漫不經心地拋接著石頭,一邊吹著口哨,麻痹地精的警惕性,然後找準時機,猛地將石頭投擲出去。
“嗖!”
石頭劃破空氣,發出尖銳的破空聲。雖然距離有點遠,但他這一擊的準頭還是相當不錯的。那隻倒黴的地精還沒反應過來,就被石頭擊中了腦袋。
“啪!”
“吼——”
“漂亮!”
一聲巨響過後,那隻地精的腦袋……並沒有像老金想象中那樣爆裂開來,而是發出一聲慘叫,然後撒開蹄子,頭也不回地逃走了。其他地精見狀,也紛紛四散奔逃,場麵一度十分混亂。
“我靠,這都沒死?”
老金頓時傻眼了。
他居然連一隻最低級的魔獸都秒不掉?看來他的實力真的退步了!這該死的!他的自尊心受到了嚴重的打擊。
“趕走了就行了,我們走吧。”
“切。”
算了,反正地精的……咳咳,明天再來取也不遲。那種東西,光是想想就讓人反胃,還是眼不見為淨吧。
船到橋頭自然直。
這是老金的人生信條。
車到山前必有路。
“吼——”
“撲通!”
“嗯?”
就在這時,一隻逃跑的地精突然腳下一軟,一頭栽倒在地。正是之前被老金用石頭擊中腦袋的那隻。看來是腦震蕩發作了。
本來老金都打算放過它了,但它居然敢在半路暈倒?
叔可忍,嬸不可忍!
老金二話不說,提著劍就衝了過去。
“嗷嗚,嗷嗚!”
“嗷嗚!”
原本五隻地精,一隻已經腦震蕩暈倒,另外兩隻被老金的舉動嚇破了膽,頭也不回地逃之夭夭。
隻剩下兩隻地精,還守護在同伴身邊。它們齜牙咧嘴,渾身的毛都炸了起來,衝著老金發出陣陣警告的低吼聲。鋒利的獠牙,伴隨著點點唾沫星子,彰顯著它們誓死保衛同伴的決心。
“喲,還挺講義氣的嘛?”
老金不禁對這兩隻地精刮目相看。
在這個人心險惡的世道,就連人類都經常互相算計、爾虞我詐,沒想到幾隻魔獸,居然能做到如此重情重義,實在難能可貴。
“嗷嗚,嗷嗚!”
“嗷嗚!嗷嗚!”
兩隻地精的忠義之舉,讓老金的心頭湧起一股莫名的感動。它們之所以如此拚命地吼叫,無非是害怕死亡罷了。但即便如此,它們依然沒有選擇拋棄同伴,而是選擇與老金決一死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