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世界社畜打工人實錄!
“呼……總算搞定了,接下來是腦袋……”
老金熟練地掏出匕首,小心翼翼地將哥布林的腦袋摘了出來。他專門挑體型較大的成年哥布林林下手,摘了三個腦袋,裝進袋子裡。克勞迪在一旁看著,不禁皺起了眉頭。
“可惜了,腦袋還完整,下半身已經成肉沫了,蛋蛋估計早就成蛋餅了”
“真是惡趣味……到底是誰會委托這種任務?”
“一個黑魔法師,說是要收集材料。”老金頭也不抬地回答道。
“什麼?黑魔法師?那不是很危險嗎?”克勞迪的語氣中充滿了擔憂。
“我本來也以為會很危險,不過這家夥好像也沒那麼可怕。畢竟人家也是在城裡做生意的,應該不至於是什麼窮凶極惡之徒吧。”老金聳了聳肩。
確實,如果真是窮凶極惡的黑魔法師,也不可能正大光明地做生意。人家好歹也是掛著招牌營業的,想來也不至於違法亂紀。克勞迪心想,嘴上卻問道“黑魔法師啊……我記得幾十年前……”
“什麼?”老金問道。
“啊,沒什麼。話說回來,那個黑魔法師長什麼樣?”
“還能什麼樣……除了是個精靈以外,也沒什麼特彆的。”
“精靈?”克勞迪驚訝地問道。
事實上,老金也不能確定莉夏是不是精靈,不過就憑那副長相,說她是精靈也不為過。精靈可是美的象征,就像眼前的克勞迪一樣。
不過非要比較兩人的美貌,那自然是克勞迪更勝一籌。蘿莉體型的莉夏,哪裡比得上身材高挑的禦姐克勞迪?尤其是胸前那對雄偉的山峰,更是秒殺莉夏不知道多少條街。
“對啊,精靈。”老金漫不經心地回答道。
“……漂亮嗎?”克勞迪試探著問道。
“啊?那當然是非常漂……不,也就那樣吧。”老金差點說漏嘴,連忙改口。在女人麵前誇另一個女人漂亮,可是禁忌中的禁忌,他可不想惹克勞迪生氣。對他來說,隻有克勞迪才是最美的。
“這樣啊……精靈……”克勞迪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
“嘛,委托人的種族又不重要。下一個目標是哥布林德蛋蛋,我們走吧。”
為了尋找哥布林,兩人沿著溪流一路向上。哥布林通常都是成群結隊地生活,所以想要找到它們的巢穴,沿著水源尋找是最有效的辦法。畢竟,這些小東西也是需要喝水的。
“看著這潺潺流水,感覺真奇妙。我的家鄉可沒有這種東西……啊,好涼!”克勞迪一邊觀察著溪水,一邊說道。她來自沙漠,自然不習慣山間清澈的溪流,估計也就見過綠洲裡的一汪清水吧。
他們在溪流附近搜索了大約三十分鐘,終於發現了一個不大的山洞。
“看,哥布林就喜歡住在這種山洞裡。它們也是綠色的。”老金指著山洞說道。
“這個我知道。不過,為什麼地精和哥布林都是綠色的呢?難道是因為周圍植物的顏色?我記得沙漠裡的哥布林,皮膚是沙土色的,真神奇。”克勞迪好奇地問道。
“哦?這我倒是第一次聽說。難道不同地區的魔物,顏色也不一樣嗎?”老金也感到很新奇。
估計是為了更好地隱藏自己吧,畢竟大自然中,保護色可是很重要的生存手段。這麼說來,海邊的哥布林豈不是都是藍色的?看來,就算是異世界,也逃不過調色板的魔咒啊。
“我們進去吧,我走前麵。”老金說著,就要往山洞裡走。
“還是我走在前麵吧。”克勞迪拉住了他。
“我穿著盔甲呢。”老金拍了拍身上的皮甲。
“不行,你得保護我。”克勞迪堅持道。
兩人走進哥布林的山洞。山洞裡一片漆黑,隻有牆壁上偶爾反射出點點微光。他們借著微弱的光亮,小心翼翼地向深處走去。
走著走著,他們在拐角處發現了一個小土坑。克勞迪好奇地走過去看了看。
“哎,老金,這裡有具屍體。”
“什麼?哥布林的屍體?”
“不是,是人類的。”
“人類?!”
老金大吃一驚,連忙跑過去查看。隻見一具人類的骸骨躺在土坑裡,上麵長著死靈菇。這種蘑菇隻有在人類的屍體上才會生長,是一種不祥的象征。老金經常會采集死靈菇,賣給煉金術師公會,這也是莉夏委托他收集的物品之一。
“是死靈菇!”
這具屍體上,赫然長著四朵死靈菇,那章魚觸手般的怪異菌蓋,看得人頭皮發麻。一次性收獲四朵死靈菇,這可是難得一見的運氣。老金小心翼翼地將蘑菇摘下來,放進袋子裡。
“那個蘑菇是你要收集的東西嗎?太好了!”克勞迪說道。
“是啊。嗯……這屍體的裝備都泡爛了,看來沒什麼好東西了。”老金檢查了一下屍體,遺憾地說道。
兩人沒有理會屍體,繼續向山洞深處走去。反正這種事他們也見怪不怪了,更何況現在還沒有艾莉婕在,他們也懶得處理屍體。為了一個素不相識的死人浪費時間,可不是他們的作風。
“差不多該到了吧……”
老金停下腳步,回頭望去,隻見洞口處透進來一絲微光,已經變得非常小了。看來他們已經深入山洞幾十米了。
在未知的環境中冒險,適可而止就好。
——老金深吸一口氣。
“呀啊啊啊啊啊啊啊————!!!”
他對著山洞深處,發出一聲震耳欲聾的吼叫。
“你,你在乾什麼?!”
克勞迪捂住耳朵,大聲問道。糟糕,忘了精靈的聽覺比人類靈敏了。雖然克勞迪隻是半精靈,但聽力應該也比人類強。
老金會突然發出吼叫,自然是有原因的。因為他已經聽到,從山洞深處,傳來了哥布林的叫聲。
——嘰嘰嘰……!
——嘰!嘰嘎!
——嘰呀呀呀!
哥布林們用它們特有的語言交流著,從山洞深處狂奔而來。老金已經看到它們閃爍著凶光的眼睛了。他一把拉住克勞迪的手,說道“快走!”
“你做了什麼?”克勞迪一邊跟著他跑,一邊問道。
“沒什麼,我隻是把它們都引過來而已。繼續深入太危險了。”老金解釋道。
“你是想把它們引到外麵去解決?”克勞迪立刻明白了他的意圖。
“沒錯。而且我們現在轉身就跑,它們就會以為我們是軟柿子,一路追出來。”
哥布林就是這樣一種欺軟怕硬的生物,就像他一樣,想想就覺得惡心。不過,他和哥布林最大的區彆就是,他比哥布林聰明多了。
“在外麵解決確實方便一些。”克勞迪點了點頭。
在空曠的外麵戰鬥,總比在狹窄的山洞裡強得多。
——嘰呀!
——嘰嘎!
七隻哥布林從山洞裡衝了出來,有的赤手空拳,有的拿著木棒,還有的拿著石斧。不過,就算把它們的手臂和武器加起來,也比不上老金的劍長。
“橫掃千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