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金把該拿的東西都收好後,去泉水邊洗了洗馬特裡斯的腦袋。要帶回城裡,總得把血跡洗乾淨。
乾淨點,也好辨認身份。
洗乾淨血跡,擦乾水分,老金又用鬥篷把腦袋包了起來。鬥篷這玩意兒,不就是披在身上的萬能抹布嘛,消耗品,隨便用。
——馬特裡斯的腦袋。
雖然是人頭,但說白了,跟帶回怪物腦袋的任務也沒啥區彆。
這瘋子已經不算人了。
在這個世界,不是說你是個人,就有人權,就能受到保護。這些權利,都得靠自己爭取,自己守護。他不好好幫著人類,居然去幫怪物。
人類殺怪物天經地義,怪物殺人就是不行。這可不是什麼不公平的事,反而是很合理的。因為他們是人類,不是怪物。
老金簡單算了一下。
任務獎勵101novel.com銀幣,加上六個中級精靈核心,還有懸賞金,差不多能有60銀幣。
三個人平分,每人也能到手101novel.com銀幣。
大豐收啊!
繳獲的那個奇怪雕像,還不知道是什麼玩意兒,暫時沒法估價。不過,60銀幣已經是一筆巨款了。老金心裡一陣激動,小心臟撲通撲通地跳。
果然,好人有好報。
“話說,軍隊都出動了,這懸賞金是不是有點少?”
“嗯,是有點。不過無所謂啦。”
15銀幣的懸賞金,確實有點低。老金提出疑問,薇妮婭倒是不以為意。反正也不是什麼大事。懸賞金多少,還不是人家說了算。
不過,跟危險程度比起來,懸賞金確實少了點。
這種任務,怎麼也得30銀幣才有人接吧。
——薩利斯特。
——托維爾。
——安雅絲。
——西裡德拉。
——拉特拉斯。
能同時操控五個不同屬性的中級精靈,可不是鬨著玩的,非常危險。一般人連一個都對付不了,五個一起上,簡直就是災難。
但是,碰上了老金這個頂級劍客,薇妮婭這個強大的魔法師,還有克勞迪,他們就隻有被秒殺的份。
當然,他們隻是一群環保恐怖分子,不是訓練有素的戰士。
能力強,不代表會打架,會殺人。戰鬥意識和判斷力才是關鍵。
總的來說,考慮到各種因素,這個任務的危險程度應該超過c級。軍隊都出動了,肯定不是小事。
這家夥雖然很危險,但他運氣不好。
要是碰上其他人,估計就被精靈們碾壓了。
然後再去禍害村子。雖然他說自己是來找溫蒂妮的,但老金從一開始就不信。因為他已經看穿了這家夥的思想。
人類和精靈,隻有一種共存的方式。
那就是一方全部死光,然後和屍體共存。人類和精靈,都想這麼乾。
“嘿嘿嘿,現在中級精靈,也不過如此嘛。”
中級雷精靈?
那家夥叫拉特拉斯,殺起來簡直不要太輕鬆。雖然速度挺快,但沒老金的刀快。
老金的實力,已經完全碾壓中級精靈了。
比打奈亞絲的時候,又強了不少。那時候,老金可是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贏的。
“拉特拉斯在精靈裡也算強的了。我們家黑炭真棒。”
“進步神速啊。我很高興。高級精靈也不遠了。”
“在我眼裡,都是渣渣。”
本來還想試試不用塗毒的刀能不能砍死它們,可惜沒機會了。
“話說,薇妮婭,你用火焰箭秒了薩利斯特,是怎麼回事?我當時都驚呆了。”
老金沒想到,不可一世地衝上來的薩利斯特,居然變成了核心,進了他的口袋。火精靈不是應該免疫火係攻擊嗎?
“怎麼,你以為我做不到?我跟你說過,我以前殺過薩利斯特。”
薇妮婭挺起胸膛,自信地說道。
“黑炭,我可不是隻有胸大。那種精靈,怎麼可能比我的魔法強?”
“當然不可能!”
火焰再強,也怕更大的火。火柴怎麼可能燒得過噴火器。而且,薇妮婭的火焰箭可是高級魔法。
他們朝著村子走去。
總之,這個操控著邪魔外道,作惡多端的邪教精靈使,終於在這裡伏法了。
最近老金走到哪兒,就把和平帶到哪兒。
就連原本的目標溫蒂妮,也被他乾淨利落地解決了。沒想到事情會這麼順利。才到幾個小時,就全部搞定了。
“那家夥真是個神經病。滿嘴胡話。”
“你也這麼覺得吧?”
就連土生土長的薇妮婭,都覺得馬特裡斯的思想奇葩。不過,想想現代地球上也到處都是奇葩,異世界有幾個也不奇怪。
很正常。
“不過多虧了他,我們收獲頗豐,還看到了老金的成長。”
“嘿嘿嘿,是啊。”
老金覺得,多虧了這個精靈使,他才對怪物有了新的認識。對那些殺人怪物,那些無法共存的家夥。
說不定,馬特裡斯就是為了讓他明白這一點才出現的。
想到這裡,老金心裡湧起一股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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