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社畜期間,張先看過一種說法,時常誇獎手下,能夠有效的激勵屬下的工作興趣。
當然,不能光誇,物質方麵也要滿足。
光要馬兒跑,不給馬兒吃草,這是不行滴。
“先吃早餐,吃過早餐,我們去九龍那裡看看,昨天龍根不是說那邊的兩條街劃給我了嗎,過去看看怎麼個事兒。”
“明白!”吉米仔不再追問,他做事的原則就是少說多做。
龍根雖然說給他兩條街,但是張先知道,這個老東西一定沒安好意。
吃過早餐張先讓阿毛開車去龍根所說的那兩條街。
這是兩條短街,兩條街加起來,攏共就隻有十幾家店鋪,還有一兩處鳳樓,一個酒吧。
酒吧也隻是看場,沒有所有權的那種。
至於鳳樓……張先沒什麼興趣。
也就是說,隻能收收保護費。
一個月最多也就能收個幾萬塊就頂天了,而且這幾萬塊,還要往上交,一份給龍根,下麵還要養小弟。
根本沒什麼油水,也正是因為沒什麼油水,所以龍根才會把這個地方甩給張先。
“老大,這裡旁邊挨著九龍,本來我們在這裡有四條街,被人給搶了。我昨天找人打聽過,說是九龍城的串王,剛剛帶人來掃過街……說是給靚媽找場子。”
串王是洪興在九龍的老大,和靚媽關係很好,據說以前在一起過。
靚媽的頭馬被人掛掉了,他來找回場子這倒不奇怪。
四條街?張先想了一下,這都是可以拿回來。
不過現在手裡就隻有幾萬塊,根本不夠用。
出來混最重要的要有錢!不管在什麼時候,錢都是很重要的。
“這些先不管,我們先把剩下的兩條街先拿在手裡再說。”到了目的地以後,張先帶著吉米仔,阿毛下車查看。
這裡的生意還行,人流量還不小。
和聯勝的人,平日裡多半在酒吧,張先三人直接去了酒吧。
走入酒吧,阿毛就找到那裡看場的小弟。
“喂,這是我老大先哥,龍根叔說這裡以後就歸我們先哥管理了。”
見到有人來,是自己人,小弟點點頭“這位老大稍等一下,我去叫我們林哥!”
由於現在是早上,酒吧的人很少,很快一個身高一米八,留著長頭發的人,就出現了張先的麵前。
“呦,先哥,好久不見了,沒想到你終於起來了,以後我就跟你混了……”
這個高個長頭發的人,就是這裡之前管理這幾條街的人,林哥,叫做林祥。
二十六歲,和張先一同入門的,雖然沒有紮職,還是一個老四九,但是人家有能力,手裡有幾條街。
張先看得出林祥眼神中的輕視。
畢竟張先之前的行事風格在這些人看來就是沒有腦子。
張先先是,拉過一條椅子就坐下。“阿林,怎麼搞的,一共就四條街,還被搶去了兩條?”
林祥聽到阿林兩字,有些不自在,畢竟以前自己鳥都不鳥他的人,突然就成為了自己老大。
這個讓自己非常的不習慣,不過說到底他們的頭上是龍根,就算再不習慣,也隻能低著認了。
林祥靠在酒吧的吧台上,一副不關他事情的樣子說到“我有什麼辦法,洪興的串王帶了一百多個人。”
“我這裡攏共二十多個人,還有些不講義氣看見人來就他媽跑了!我給龍根叔打了電話,他說官仔森會來。”
“結果我等了半天,官仔森毛都沒看見。”
把所有的責任推給上麵兩個老大之後,林祥才擺擺手說“先哥,你說我這樣我有什麼辦法?”
對方這樣說,張先也不好說什麼,畢竟龍根和官仔森的脾氣,就是這樣的。
膽子小,沒能力,龍根年輕時候倒是有點魄力,老了就縮在老窩裡,一點往外擴張的心思都沒有不說還被人吞了兩條街也沒反應。
“行了,以前的這些事情我不管,以後這裡我說了算了,把這裡的人都叫過來,認一下人。”
張先剛剛說完,就聽到了林祥的訕笑聲“先哥,我們的人都在這裡了……”
“都在?”張先看了一眼,無精打采,站在林祥身後的八個人。
“怎麼會這麼少,你以前不是有三十多個小弟?挺威風的。”
林祥氣憤的砸了一下桌子“他媽的,這些人不講義氣,跑了不說,還有些跑到串王手下那裡去了……”
“嗬嗬。”張先覺得有些好笑,這些人搞社團搞到這種程度,也是沒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