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封建社會,女子是沒有土地繼承權和父母財產繼承權的。
唯一可得到的娘家財產,就是出嫁時的嫁妝。
可窮苦人家,尤其是家裡還有兒子要給聘禮的,有幾個舍得在女兒身上給錢的?!
是以,普通的女子,除了一兩身衣裳幾乎沒什麼其他值錢東西。
父母要是疼愛,能給個銀簪子,那都算是頂好的!
李母疼女兒,倒是比旁人家多給了二兩體己錢,平常家裡有好吃的,也多有幫扶,但也僅限於此。
李家的財產,是與李秀蘭無關的。
李家父母死後,伍越昭在縣上盤了個地段不錯的鋪子,找來李秀蘭做幫工,做起了熟食生意。
眾所周知,後世的一些調味料,最開始,人家其實是藥材。
一直都有,隻是沒人把它們往吃食那邊想。
照著後世的方子買了大量的調味料,低價買了一堆整套豬下水,以及豬頭,做成熟食,開店營業。
豬在古代被稱為賤肉,豬下水更甚。
但是隻要做好了,不會有人不吃的。
在那個吃飽穿暖活下去都費勁,慘起來草根樹皮觀音土都往肚裡添的時代,誰會拒絕肉呢?!
誰會拒絕不算貴,還那麼香的肉呢?!
管它是什麼部位,能吃飽吃好,就足夠了!
因為伍越昭要的多,她多找了幾家豬肉鋪,並且每日黃昏,還會再去溜達一下,以低價購買他們當日剩下的豬肉。
大多是些瘦肉和邊角料,但無所謂,買回去簡單收拾一下,攪碎,用豬小腸灌成香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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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一文錢能買兩個大肉包的時代,一截小手臂長的香腸就定價三文,算是有點小貴。
但它和豬爪子,在這個物資匱乏的時代,那絕對是下酒聖品!
再加上店鋪裡其他的東西相對來說便宜一些,尤其是便宜又好吃的炸三樣(東北著名下酒菜雞冠油、豬連體、豬腰子,那是深受廣大酒友的喜愛!
在後世,女人的錢最好賺,但在這個時代,男人的錢才最好賺!
因為男人是家裡的主要勞動力,所以大多是妻女舍不得吃,先可著男人吃飽吃好。
摸良心說,倒也算不上媚男,畢竟男人是要力氣去做工養家的,要是那些個跟後世男人似的,懶得屁眼扒拉蛆,不肯乾活的,家裡老婆也不會那麼疼他!
是以,伍越昭的熟食鋪相當火爆!
隻乾了三個月,就把豬肉攤的老板給乾漲價了!
甚至不止是漲價,還有人耍心眼兒想偷秘方,跟他們打擂。
伍越昭直接讓李秀蘭她丈夫下鄉收豬,自己殺!
農村人,誰還不會殺個雞宰個豬?!
不會不怕,她教!
教會了,想殺幾頭殺幾頭!
正好再開個生肉攤子,專挑豬的精品部位賣,
家裡親戚也多,雇兩三個收拾豬的邊角料。
賣不完的排骨做成排骨臘腸,賣不掉的瘦肉用糖稀和芝麻做成豬肉棒,喝酒做零食,都是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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