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個世界資源豐厚。
伍越昭隻待了五十年就賺得翻翻兒。
她是有意將這個世界發展成合作夥伴的,但是此方天道並不願意,提防她跟提防賊一樣。
看對方那麼沒有誠意,伍越昭也就懶得再堅持。
將白家那三口的靈魂做成魂晶,送給白蕊,讓她好評之後趕緊走。
伍越昭可要繼續乾活了。
‘哢嚓’一聲輕響,一個透明水晶一樣的球球帶著點點猩紅從球裡溜達出來。
在半空之中出落成一個漂亮的美女。
她出來的第一句話,就是斬釘截鐵的跟伍越昭說“我要分手!”
這姐姐叫於蘭,刨除長相,關於她,言簡意賅且真實的說,她是隻舔狗。
上大學的時候喜歡了一個帥哥,喜歡了很久,隻不過人家有女朋友,所以她就隻能是默默喜歡。
結果呢,那小子臨近大學畢業,跟人賽車,出了車禍,大夫說下半生可能就要癱了。
他那女朋友立刻跑過去跟他分手,並且火速出國進修。
那男人當時是傷身又傷情,整個人痛苦的不行。
於蘭對他愛的深沉,那時候就一直照顧他,鼓勵他,甚至這個男人的朋友為了讓自己的兄弟好一些,就起哄叫她嫂子。
還不停的跟她說,他兄弟現在什麼也沒有了,就隻有她了。
好話說了一籮筐,忽悠著於蘭給他兄弟當老黃牛。
這男人其實並沒有那麼嚴重,隻是他家境很好,他父親授意那個大夫故意那樣說,就是為了要試探他女朋友。
沒想到是那麼個結果。
也算是順理成章。
這男人康複之後就跟於蘭在一起了。
他們兩個就此平平淡淡的交往了三年,那男的對她,真是談不上多愛。
誠然,於蘭是愛他的,但是眾所周知,男人嘛,感激是一回事,愛情是另外一回事,尤其是被傷害的越狠,他其實可能愛的更深。
對他來說,於蘭隻是他受傷時的拐杖和鎮痛劑。
他的家境也不可能允許他娶於蘭這樣一個平平無奇的人。
以儘管於蘭對他,比他的前朋友好,但是這個男人的父親並不接受於蘭這樣的兒媳婦。
隻是於蘭自顧自的愛著,愛的太深,根本不抬頭看彆人鄙夷的目光。
甚至,就為了能夠送他一個佩得起他身份的東西,於蘭節衣縮食的給這個男的買那種名貴的手表。
可是即便她買來的是那個牌子,也不是人家能戴的出手的那種檔次,所以這個男的從來就沒有帶過。
三年之後,那個在國外進修的前女友回來了。
她甚至不需要做太多,隻需要伏低做小幾回,這個男的心就已經飛了。
隻是礙於於蘭曾經幫扶過他,所以他一直沒好意思直接開口說分手。
又或許是想既要又要,又或許是想用於蘭刺激他的前女友,總歸是,他就那麼撐著。
也不分手,但是又跟那個在世俗上來說,算得上是仇人的前女友藕斷絲連的曖昧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