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非報過警,但是她雖然看起來鼻青臉腫很嚴重,卻連輕傷都夠不上。
她被打的程度,頂多是把那男的拘留幾天,根本不會真的懲那個男人。
如果是陌生人平白挨了一巴掌,最起碼要5000塊錢,如果被打到於非這個程度,就算達不到輕傷的程度,堅持告,也能讓人蹲個一年半載再留個案底的。
但是因為有結婚證,因為是夫妻,除了被打的於飛,幾乎是所有的人都在和稀泥,都希望她以和為貴,都用孩子來勸她!
那個她曾以為是自己幸福的延續的孩子,變成了將她拴在地獄的狗鏈子。
眾所周知,在婚姻中,女性被家暴這件事十分常見,但她們維權是很艱難的。
就算是被打到輕傷以上,也仍舊是會有人勸著女人要以和為貴,再加上孩子一牽絆,這件事就會不了了之。
尤其是於非這個情況,那個變態男似乎是研究過法律,每一次打她都隻是些皮外傷,又痛又看著恐怖,但是去檢查,卻沒有傷害到內裡。
最多是在拘留所蹲個七天的,也就出來了。
於非也嘗試過,可是她的身份證被人拿走了,她手機裡錢也在之前就被偽裝的變態騙去了。
並且,自從她挨揍之後,她的孩子,除了喂奶的時候,每天她能夠接觸孩子的時間都不會超過三個小時。
說白了,這家人知道自己家兒子有毛病,他們就是刻意的找一個於非這樣的女人。
她家庭又遠,父母又不疼愛她,自身又沒有什麼太大能力的孤女故意欺負!
於非曾經試圖跟自己的父母求救過。
他們聽到於非背著他們結婚了,風風火火的找過來,向婆家索要了一筆三十萬的彩禮。
儘管於非一直在說她要離婚,可是根本沒有人搭理她。
婆家看她那樣,怕娘家借著理由把她帶走,就捏著鼻子給了錢。
而這筆錢,也在日後成為她不停挨揍的理由。
都不是什麼重拳出擊,就是不高興了就給她一巴掌,或者掐她一把,再或者踹她一腳。
有的時候會拿皮帶或是鞭子抽。那個的皮膚紅腫熱痛,一疼疼好多天。
然後這個男的就弄一些酒精給她淋上去,惡意的折磨她。
嘴上說著給她消毒,在聽到她的慘叫後,無聲而張揚的衝她笑!
這些傷很折磨人。
但是這些傷算不得她可以告丈夫或是離婚的證據。
沒有人給她撐腰的話,她真的,逃不掉。。。
沒當媽的人理解不了母親對於孩子的那種無法割舍。
更何況她自小沒有什麼親人,這個孩子是從懷孕開始她就滿懷期待的。
她甚至想過,如果她生了個女孩兒,如果這個男的因為她生了個女孩兒,而對她們不好,她就帶孩子離開,反正她是絕對不會因為自己生了個女孩兒就對孩子不好,絕對不讓她的孩子過她曾經那樣的生活!
她一直很努力的想要帶著孩子一起走,不管男人什麼樣,但這個孩子是她的親人啊,而且在這種家庭長大,這個孩子會歪掉的。再說他剛生產沒多久,還不到一年,她的身體激素還在促使她散發著母愛,她根本就控製不了。
可是孩子太小了,她根本就帶不走。
她也曾經試圖偽裝,讓自己看起來順從一些,少挨一些打,但是不論她怎麼做,那個男人隻憑著自己心意。
她熬到了孩子三歲,討好公公婆婆,跟孩子聯絡感情,擺出認命的樣子,終於在一個合適的機會,她準備帶著孩子一起走。
可是,看著她離開家越來越遠,孩子突然哭鬨起來,大聲的尖叫著掙紮著,惹的周圍的人都看過來,以為她是個人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