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賊贓’收拾好,伍越昭洗了個澡,吃了飽,擺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模樣去繼續任務。
‘哢噠’
‘咕嚕嚕’
清脆的滾動聲後,一顆藏藍色的,帶著血跡的球球從機器裡溜達出來。
在半空中出落成一個剪著荷葉頭,長相平凡,衣著普通,甚至有些土氣的中年女人。
她看著伍越昭,兩隻手緊緊攥著衣角,微微低著頭,期期艾艾的說“我,我不想,再跟他們有瓜葛!”
這位女士叫王桂芬。
她是八十年代,一個普通的農村婦女。
那年頭兒吧,挺有特色的。
自打77年九月,高考恢複了之後,往後的那些年,人才濟濟。
現在這年代,大學生不稀奇,家裡沒有大學生才是丟臉的事,可那年頭兒,大部分的人也就是上到初中,最多也就高中,大部分人考不上大學。
那時候的大學生含金量是真高啊!
能考上大學的,真的可以算是光宗耀祖。
所以大家都想辦法的念書,念了書以後就能出息了。
可問題是,那時候人都窮啊!那時候供一個大學生,不亞於古代人供一個書生,那是要掏空家底的。
而且那個時候雖然已經出台了婚姻法,但是大家普遍都結婚早,民風民俗導致,即便是不夠登記年紀,那些人也仍舊會早早的結婚。
登不上記就不登記,隻在農村辦個酒席,宴請親朋好友,然後就當做是結婚了。
至於法律上,就等到了年紀再去補辦登記。
好點地方十八九歲,二十來歲找對象,某些偏遠地區的,十四五歲基本上也會被父母賣出去。
雖然那個時候人民已經解放了,但是在某些偏遠地區,那些老規矩仍舊是存在的。
比如,婚嫁方麵的身不由己。
王桂芬就是這其中的一員。
她自從出生,就被她父母定下了娃娃親,十六歲那年,家裡突遭變故,大洪水衝垮了她家的房子,帶走了她的父母。
她從此一無所有,幸好訂娃娃親的那家是同村,他們家還是有一些財產的,就把她接到了家裡,想讓她跟家裡的孩子完婚。
那個男生是村裡唯一一個大學生。
全村的人都覺得王桂芬是走了狗屎運,全村的未婚女生都嫉妒她,覺得她男人以後會有出息。
就連王桂芬自己,起初也對於這個婚約沾沾自喜。
可是人家一個大學生哪裡會看上她這種無才無貌,除了乾家務活,其他什麼也不行的女人呢?!
那個男的在外邊自己有一個女朋友,長得好,學習也很不錯,倆人是妥妥的靈魂伴侶。
可這個狗男人並沒有直截了當的跟王桂芬說實話。反而聽從父母的要求跟王桂芬辦了酒席。
就為了讓王桂芬能老老實實的在家裡伺候他爸媽,也省的他爸媽去麻煩他。
可惜,他還是被甩了。
畢竟,家境好,學曆高的女子,眼界自然是不一樣的。愛情和學業哪重哪輕,人家是掂量得清的。
那女生念完大學之後直接出國深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