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師君王,臣以為坑蒙拐騙,實質在剝奪個人或部份人發展權利;貪汙腐敗和偷逃稅賦,在侵占國家發展權利,實質上在剝奪全體國民發展權利。
前者視情況而定,危害有大有小,後者無疑是重罪。”
劉石庵發表了自己的觀點。
見三人討論起來,本王也不發表看法,舉了一個扶老人被訛詐的例子,訛詐的人要不就賺到,要不就毫發無損,被訛詐的人無事惹上一身騷。
接著又舉了一個,小偷入室行竊,被主人砍傷後索求賠償,竟然成功的例子。
三人聽的瞠目結舌。
“例子還有很多,諸位有想過為什麼嗎?”
“仙師君王,臣有所悟,重法輕儒,隻能好一時,國民的行為底線會急速下降,事事依賴律法,忽略品性的要求。”
劉石庵說道。
“說的很好,藍星的法條很多,而且非常細化,仍然有許多鑽法律空子的人,特彆是在經濟領域。大隋將迎來巨變,律法的製定很難趕上社會的變化,需要思考如何能夠做到有惡必懲,有善必揚。”
“惡,即為不法,法不能向不法讓步;善,往往意味著吃虧,如何讓行善者不吃虧。
善惡的交鋒,依靠的不僅僅是律法,還要有仁義禮智信忠,無信之人必須自食惡果。”
討論暫時不會有結果,隻是為了尋求大家的共識法是手段,並非目的。
懲戒的首要目的,不是讓惡人向善,那是聖母的想法;讓惡人不敢作惡,作惡必遭懲罰,才是最現實的作用。
無論小惡大惡,不能懲惡揚善的律法,不是好律法,必須修改或者廢除。
“立法署製定合理有效的律法,執法署保障各地公平執法,原則在於信字。司空府要加大儒家思想的宣講,增強大隋國民評判意識,以德行約束惡行。”
“仙師君王,立法署成立以來,還沒能為大隋發揮大作用,從之定當帶領同僚們努力,懲惡揚善!”
“想法值得讚賞,經濟社會是複雜的,商場如戰場是資本社會的東西,在商場使用無所不用其極的手段,執法署必須嚴加提防。”
“仙師君王,執法署能否派人前往藍星學習?”
想了想還是拒絕了,現在還不到時候,自己慢慢摸索為佳。
“仙師君王,那司空府呢?”
“司空府繼續派人前往交流,去蕪存菁,彆啥都原樣照搬,選派的人員不能低於三十五歲。”
過於年輕的沒有見過世麵,很容易全盤接受外界的觀點,本王實在不放心。
一番討論直到下午四點過才結束,都是修仙人,午膳喝喝靈茶就行,晚膳本王沒空,三人告辭離去。
自此晚上雙修,白天與大臣們閒談,溝通交流彼此的看法;經過五次雙修,婉容和秀秀順利突破到煉氣後期。
藍兄弟傳來訊息,1月26日,農曆臘月二十三,終於可以返回山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