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也知道一件至關重要的事。
……無論如何,現在來看,這同樣是一個“不可能”。
原因非常簡單雖然電梯留有記錄,在宋荊死亡時間以前曾經抵達過二十七層之下的二十六層,算得上可疑的時間點總共隻有一次。
案發當時是周末。桑景大廈裡的員工大多數都處於回家休息的狀態,電梯整個下午幾乎無人使用——之所以說是幾乎,是因為當時樓層的保安確實曾經去過一趟二十七層,但在和電梯異同停靠在二十七層以後就將其擱置,五分鐘後便去到了二十六層,然後一路往下……
這是固定的巡邏路線,每天不定時都要由不同的保安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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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電梯係統記錄,這之後的半電梯一直停靠在二十七層,直到一個趕回來加班的員工在一樓按鍵將電梯召回,隨即便徘徊在一到十五層的辦公區域中。
事發前後的一段時間內,無論是身份不明的凶手還是宋荊自己,似乎出於一種彆有原因的默契,在記錄中都沒使用過這個唯一能通往二十六層高樓的電梯。隻有宋荊死後的幾個小時,呂聞康冠冕堂皇的乘上電梯到了二十六層,旋即上樓成為了宋荊遺體的第一發現人。
其實這才是縱觀整個案件中最合理的部分。或許是因為曾經的那起盜竊案正是發生在高層,電梯周邊的監控密度在整棟大樓裡最為嚴密。不僅電梯本身內部有一個,門口處也固定能夠覆蓋到全部範圍。
包括宋荊——她如果也想要掩人耳目,選擇走樓梯而非電梯絕對是第一選。當時所調取的監控錄像也精準記錄了這一行動的時間。
這一情況意味著電梯內部幾乎完全不可能運送沒有表露蹤跡的犯人,但這樣一來電梯從來隱蔽在黑暗中的上層卻又成為了可能。
隻是,電梯終究隻上行過這一次。
而在宋荊死亡的前後,凶手需要兩次才能往返。員工的進入純屬偶然,三十分鐘的時間顯然不足以結束宋荊這樣的人的性命。
但如果真的隻剩這種可能,梁安仍舊需要把它找出來。
不止是因為可能性的稀少……
『通路不止一條。』
通路確實應該不止一條。
這是梁安給到言致遠的答案,也是他嘗試站在天台,站在事先對宋荊的思維方式應當有所了解的江卓的角度思考最終得出的答案。
如果他的最初目的不是抹殺宋荊,那麼他的行為需要分開對待。
事先策劃和事後處理。
梁安麵對過很多凶殺案的案犯,其中最為著名的應當就是那位迄今罪名“名不副實”的白晨。從這個往往止步於當下,完成犯罪行為便事了拂衣去的人所犯下的種種不同罪行中,梁安了解到一件事。
掩蓋自己的身份是完美犯罪的一種,掩蓋手段卻是另一種。
難度不同。
一個想製造手法都無法查明、極端完美犯罪的犯人為讓真相沉沒地底,出於對對手的慎重,絕不可能將自己的固有手段重複兩次。
其實我本來是想用類似於《怪屋謎案》那種通過樓層設計圖的不和諧之處能推斷出秘密通道的類型,但想想沒人看感覺有點自嗨其實也沒啥可畫的,而且會顯得四年前調查的時候警方看不出很廢物(雖然也有這一版裡人為誤區的原因啦)……於是就成現在這樣了。
在這一版設定裡,單從設計圖上是完全看不出端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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