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學的時間還沒用完,李雲也不急著去上學,另一段記憶裡有著充足的知識儲備。隻要等到期末考試前去應付一把,想要過關不是很難。
正好趁著這段時間,自己四處溜達一下,華夏的版圖很大,各地都有不同的人文風景,原來家裡的財政狀況和自主支配時間不允許他四處遊玩,現在實力允許了,還像學生和打工人一般,三更燈火五更雞,老師責罰老板欺的日子能不過就不過。
人活一輩子,為了過上好生活而拚命,到後來才發現,這一輩子,淨拚命了,一天好生活也沒過過。
拚命過上好生活這句話本身就是一個悖論,記得一個著名的老流……呃,老流b的人物說過。“現在老啦,年輕時玩少啦,現在想玩也玩不了啦。”
話糙理不糙,人生總得想辦法不給自己留遺憾,還要找個理由說服自己腦海裡總是不停打架的兩個小人。
將事情拜托給了許文,至少現在看來,許文這家夥還是十分靠譜的,至少沒有卸磨殺……嗯,過河拆橋的想法!
自己換了個發型,戴上口罩,棒球帽和墨鏡,和父母打了一聲招呼後,關上手機就踏上了南下的列車。
沒有固定哪個城市,這種信馬由韁的旅遊方式是李雲上輩子就想做的事,但無論是記憶裡的那一世或是自己這一世,都因為各種原因難以成行,現在,有錢,有閒,有時間,說什麼也得浪上一圈。
……
李雲沒事了,酒店內,於菲菲的怒氣卻已經到了,汪雨更火了,他的歌在央視的推動下,簡直火出了天際。
酒店的大堂裡放著汪雨的歌,大街小巷裡放著汪雨的歌,商場、ktv,隻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汪雨的歌。
那個宋吉總是告訴她,他在等一個機會,等到汪雨熱度稍降,然後在搞垮他,現在不行,有人護著總不是那麼好下手。
於菲菲覺得有些道理,隻好暫時壓下心中的妒意,給宋吉一點時間,當然,在此期間,她也沒少在網上蹭汪雨的熱度,提起曾經的話題,不過,卻遭到了網友們的嘲諷。說她蹭熱度,騙流量。
氣得於菲菲都想順著網線爬過去,撕爛這些網友的嘴,一個一個社會底層的屁民,看人還挺準。
更讓於菲菲生氣的是,那宋吉隔三差五就來找自己一次,說著事情的進展情況,然後討一頓便宜炮後就離開。
“拿老娘當什麼了?混蛋!”
於菲菲氣得將枕頭扔到地上,心裡暗暗發誓,如果宋吉還不能給她一個交待,那她就將宋吉的醜事捅出去。汪雨沒有把柄在她手上,你宋吉是個什麼貨色老娘還不清楚?
實在不行,自己順著他的意去陪一趟那些所謂的公子哥,全程錄像,回頭告你一個逼良為娼準贏。
於菲菲做好了魚死網破的決定,她甚至沒有發覺,她由最開始想蹭汪雨上位,然後爆紅,到現在一心想看汪雨出醜,心境和初衷已經發生了質的變化。
正在那裡想著,外麵傳來了敲門聲,打開門,果然是宋吉來了,就像餓了幾天的野獸一般,隻說了一句“有辦法搞姓汪的了!”
然後就將於菲菲推倒在了床上。
……
十分鐘後,宋吉靠在床頭,點燃了根煙,得意地在空中吐出一個煙圈。一邊的於菲菲將內衣帶子往肩頭上拉了一下,然後喘息地看向宋吉。
大眼睛裡分明寫著詢問的意味。
宋吉挑了挑眉道“明天下午,你去江城飯店一樓的咖啡廳十號座,和一個穿白色西裝的男人見麵,稱呼他為東哥就行,按照紙條上的方式聊天,完事後,他會給你一個東西,把東西給我帶回來,記住,不許喝酒。那東西就是我用來對付姓汪的道具。”
聽到這話,於菲菲本來有些壓抑不住的情緒突然間變得好了起來,急聲問道“拿什麼東西?”
“你不用知道,那東西是用來對付汪雨的,你隻要幫我拿回來就行。隻要你拿回來,最遲三天,最快一天,我就能搞臭汪雨,這不正是你期盼以久的麼,事成之後,你需要付我五萬元勞務費,然後就可以各奔東西,怎麼樣?”
於菲菲聽了宋吉無恥的說辭後,咬著牙答應宋吉。宋吉滿意地離開了酒店,前後不過二十多分鐘。
等到宋吉消失在酒店後,於菲菲氣得大聲罵道“你個混蛋宋吉,平白占了老娘這麼多天便宜,最後還要我拿五萬塊,你還是個男人麼?”
於菲菲不敢當著宋吉的麵說,寧得罪君子,莫得罪小人的道理她還是懂的。
第二天下午,於菲菲按照宋吉的要求,來到了江城飯店,在服務員的帶領下,找到了十號座。
那是一個緊靠著角落的位置,咖啡廳裡人不多,於菲菲不知道為什麼非得選這麼一個憋屈的地方。隻道這些人都是一些見不得光的老鼠。
那裡果然坐著一個穿著白西裝的男人,看年紀約有四十多歲,樣貌普通,甚至可以說是毫不起眼,隻是抬頭看向於菲菲的一刹那,一股讓人心悸的氣息撲麵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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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感覺就像是看到了電影裡食人族一般的感覺。
胡亂點了一杯咖啡,服務人員給她上來後便遠遠地離開這裡,很顯然,服務員也不喜歡這個男人的氣息。
“你是於菲菲?”
男人抬頭打量著於菲菲幾眼後,才用低沉的聲音問道。
“是的,東哥,宋哥讓我來找你的。”
於菲菲按照事先約好的台詞回答道。
“他為什麼不來?”
“有我就夠了,我同意讓他回避!”
男人點了點頭,然後站起身坐到了於菲菲的一側,於菲菲心裡一驚,剛想反抗,就見男人撩起了衣襟,裡麵是一個纏在腰間的腰包。
那男人一把摟住於菲菲,輕聲地喝道“彆亂動。”
然後隱晦地扯下腰間的腰包,撩起於菲菲的衣襟,然後纏了過去,如果有外人繞過卡座看過來,一定以為是一對情侶在公共場合做著沒羞沒臊的事情。
事實上,那男人也確實趁機狠狠地占了幾把便宜,才把腰包給於菲菲纏好,又按照事先約定,磨蹭了半個小時左右時間,於菲菲才發型淩亂地離開。
那個男人太無恥了,光天化日,大庭廣眾之下,居然敢……。
那腰包是帆布製成,很普通,但很結實,兩個拉鏈還加了一把鎖,讓於菲菲看不清裡麵是什麼東西。但憑借手感及事情發展的要求,於菲菲還是有了大致的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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