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七歲了,是時候選擇一把武器了,我隻想要帥的。”
路飛說道。
“這還用說嗎,那肯定是選擇劍啦,劍豪這個名號一說出去多帥氣!”
有海賊用著我懂的語氣拍著路飛的肩膀說道。
他腰間掛著一把劍。
“不對不對,論帥氣程度,火槍才是最棒的,而且上手難度低很多,適合路飛這種小鬼。”
一個腰間掛槍的海賊說道。
“你說什麼?”
就像甜黨和鹹黨的爭論,路飛在不經意之間引發了槍黨和劍黨的爭執。
男人就是這麼的無聊,喜歡討論戰力,往往為這個問題爭論的麵紅耳赤。
“來決鬥吧!”
“誰怕誰啊!”
他們拔出了腰間的武器,準備從嘴上撕逼發展到線下對砍。
這幫人很快扭打在一起,身為副船長的貝克曼拿出一根雪茄掛在嘴上,摸了摸腰間的打火機,最終沒拿出來。
“初學者想快速造成殺傷力,我的建議是火槍。”
“畢竟練劍的人太多了,成效也慢,什麼飛翔斬擊,那種東西劍豪還得練很久,我們起步就是飛翔斬擊。”
貝克曼是槍黨無疑了。
他對於現在的火槍戰績低迷也有著自己的見解:“未來一定是火槍的天下,隻可惜玩火槍的太依賴武器,而忘記了自身的鍛煉,這也使得劍豪往往強於持著火槍的混子。”
“武器終究隻是武器,人自身的強度也很重要。”他語重心長的向路飛說道。
火槍的基礎殺傷力的確高於劍士,但火槍低迷的戰績,讓路飛懷疑這家夥是不是故意帶歪自己。
玩槍還是玩劍?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擊下一頁後麵精彩內容!
路飛也陷入思考。
他又想到了自己的霸王色,果然,前期的武器選擇上,還是玩槍比較好。
隻需要一開霸王色霸氣眩暈敵人,再拿著槍遠距離收割就好了,等以後再切換成近戰武器。
隻要自己夠強,玩什麼武器都一樣的,卡普不也拿著拳頭打天下麼。
“貝克曼,教我打手槍吧!”心中有了計較,路飛用鑒定的目光看向貝克曼。
這位槍黨臉上流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卡普孫子的話,一定能在火槍的道路上,闖出名聲吧。
“跟我來,小鬼,讓你見識見識我的射擊室!”
他豪情萬丈的抱起路飛,將他帶進了一個船室。
大量的子彈和手槍隨意放置著。
貝克曼隨意撿起一把手槍丟給路飛,“試試這個家夥,先從認識武器結構開始吧。”
圓圓的黑色子彈上膛。
路飛有些興奮。
男人是愛好戰鬥力的,對於這些破壞一切的兵器非常著迷。
摸著武器,路飛感覺自己身上的武德正在複蘇。
啊~好想發射霸王色……
他對準麵前的靶子,目測有二十米左右,毫不猶豫的開槍。
連續三槍,都打偏了。
路飛適應了手槍微乎其微的後坐力。
海賊世界人的力量是很強的。
原著中,路飛七歲就能和大猩猩打的不分上下,但是打不過成年人山賊。
在阿拉巴斯坦篇海賊們就能切斷高大的房屋,或者徒手抬起木質結構的屋子。
路飛估計自己臂力已經可以用噸來計算了,區區燧發槍的後坐力,幾乎沒有。
喜歡海賊我可是王路飛呀請大家收藏101novel.com海賊我可是王路飛呀101novel.com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