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賺,誰都想多賺一點,她可以理解。
就像村子收購處的價格比較低,但市的價格高,他們有時候也會去市碼頭賣魚一樣的道理。
買賣應該是自由的,公平的。
競爭也是。
江夏隨手拿起一份協議。
溫婉立即伸手去搶“你想乾嘛?”
江夏躲開了她的手,看著協議的內容淡道“你這裡不是收魚乾嗎?我來看看協議的內容,要是價格合適我也來賣魚乾啊!”
四周的村民一聽都不可思議的看向江夏。
還能這樣操作?
昨晚才收了他們幾百斤魚乾,現在轉頭就賣給溫婉,那她不是轉手就賺了好幾元?
江夏沒有管大家的目光,她一眼看完這份協議的內容,笑著道“隻要簽了這份協議,就可以獲得永遠比彆人家的魚乾貴兩分錢一斤的待遇,但卻隻能將魚乾賣給你們家?”
溫婉眼神閃了閃,一把奪回協議“我不收你的魚乾,彆在這裡搗亂!”
江夏笑了“你想收我也不敢賣。這份協議根本不公平,雖然協議上寫著價格永遠比彆人貴兩分錢一斤,可是簽了協議魚乾就隻能賣給你們,而且沒有說期限,是無限期嗎?還有這協議也沒說,你們一定會收對方的魚乾,要是你們不收魚乾了,那對方的魚乾還能不能賣給其它家呢?要不是不能,那不是砸手裡了?還是無限期砸手裡!”
這協議現在聽起來還是不錯的,畢竟現在兩分錢還算是錢,能買點東西。
但是十年後,兩分錢就不是錢了,甚至一元錢掉地上都沒有人撿。
說真的貴兩分錢一斤,一百斤才貴兩元,就算是現在,在江夏看來貴了和沒貴,也沒多大差彆!
畢竟在村民這裡,現在這情況每天一共能收上一百斤魚乾已經算好,又不是以噸為單位的交易。
所以這份協議看起來像是照顧鄉親,其實就是想套牢村民!
但是對於賣魚的村民來說就不一樣,每一分都是錢,多賺一分是一分,所以她們才會搶著簽協議,這明擺著就是好事啊!
不過,這樣一份模棱兩可的協議是不具法律效力的。
江夏不知道溫婉知不知道,或者是知道的,隻是用來糊弄一下不懂的村民,讓大家因為協議不敢不將魚乾賣給她。
但江夏隻知道溫婉就是在故意針對他們家。
江夏繼續道“還有這兩年大家有沒有覺得生活比以前好了一點,工資是不是比以前高了點?我相信未來的生活隻會越來越好,工資也會越來越高,許多東西的價格也越來越高!所以這永遠比彆人貴兩分錢也不合理,指不定過十年八年後,兩分錢就不值錢了!這定價是不是應該按年份,並且根據市場物價而變一變,譬如前第一二年貴兩分一斤,第三四年貴兩個角一斤,第五六年貴一元或者伍角什麼的。永遠隻貴兩分錢?這永遠是不是太遠了?嗬嗬……”
江夏最後笑了兩聲,就放下協議施施然的走了。
留下一群通了九竅還有一竅不通的婦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江夏的話好像有點兒道理啊!
這永遠是不是太遠了?
萬一以後周兵強家不收魚乾了,簽了這協議他們還能賣給其他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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