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證人證言沒有意義,應該由第三方,即鑒定機構對勞動合同出具鑒定報告。”
胡律師慢條斯理得說,她試圖要引導仲裁員的思維,這一切,被慕材摸透了。
“證人證言是法定的證據種類之一,即使,原告申請筆跡鑒定,不影響證人證言的證明力。”
慕材還沒等仲裁員允許發言,他立即補了一句,因為,這個仲裁員審案經驗不足,那就由律師來提醒主導了。
“這個證人證言不具有客觀性,不排除是受公司委托的。”
胡律師又將了慕材一軍。
三位證人看著袁東,眼裡都透露出一種責備、鄙視,袁東遊離的眼神飄忽一下,抬頭看向天花板,說:
“我記得當時簽了,後麵有作廢了,然後就沒有簽了。”
慕材看著袁東,心想著,
如果他堅決聲稱沒有簽,那麼有兩種可能,一種是他確實簽了,後麵發生腦震蕩,忘記自己簽了。另一種是他故意偽造或者調包了。
“考慮到雙方爭議點非常大,達不成調解,本次庭審到此為止,仲裁庭將擇日宣判!”
庭審結束後,慕材簡單向洪總反饋庭審情況。
哪知,洪總真是氣壞了。
“連證人出庭都搞不了他!還有王法嗎?”
“洪總,現在還沒有出結果,仲裁員沒有當庭宣判。”
“根據法律規定,退一萬步來講,即使仲裁判決我們輸了,上訴到法院,我們可以申請測謊儀鑒定,堅決追究他到底!”
“有你這句話,我就放心了。”
洪總嘴角微微翹起,露出滿意的笑容。
難得一個周末,慕材帶著一家三口回到娘家。
“咱們一起去公園的遊樂場玩玩吧。”
“好啊!”
於是,嶽父帶著慕材、妝彩、希臻、孫子天譽來到家附近的遊樂場玩了。
大擺錘、摩天輪、海盜船,整個園區充滿“轟隆隆”的機器聲,小朋友的歡笑聲一浪高過一浪。
“哎呦!!”
8歲的天譽摔倒在海盜船邊,嘴巴瞬時流出鮮血,哭嚎著,身材高大的嶽父如一座大山,伸手將天譽單手抓了出來。
工作人員見狀馬上摁停了機器裝置,小跑過來,看看是發生什麼事。
不遠處的慕材也跑了過來。
天譽捂著下巴,眼淚如黃豆粒從眼角冒出,痛得“哎呦呦”,嶽父掏出紙巾,將鮮血止住。
另外一個工作人員,貌似是主管級人物,他拿著對講機問清情況後,便陪著嶽父、天譽和慕材走進辦公室。
“現在怎麼處理呢?你們的遊戲裝置存在安全隱患。”
嶽父咬牙切齒,看著寶貝孫子一臉痛苦的樣子,氣得想揍一頓園區的主管。
“先坐下一下,把情況都記錄一下,我們才好商量如何處理,對不對。”
園區主管從裡麵的工作室拿出一個情況登記表,拿起筆,準備要做記錄。
“遊戲裝置出問題,你們園區是要負責任的。”
慕材提醒主管。
“這個——搞清楚了,我們該賠就賠。”
“這樣吧,我也不為難你們,就賠償個500元的醫藥費算了,費事折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