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兒又挑唆張華“婚約本來就是定的你們家,隻要你要婚約,官府肯定會判給你的。”
於是張華又再次告狀,王信那邊又把消息透露給了都察院,都察院就給批了
張華所欠賈府的銀子,命令他在期限之內如數歸還;張華所定的親事,等他有能力的時候再娶回去。”
都察院還傳喚了張華的父親過來,當堂批準,
張華的父親也是慶兒去說明了情況的,人財兩得,何樂不為,於是就官府批準後就去賈家領人了。
鳳姐兒假裝被嚇壞了,來稟告賈母,如此這般,這般如此地說了一通,
又接著說道“都是珍大嫂子做事不清不楚,沒有跟那家退好親事,惹得人家告到官府了,現在官府是這麼判的。”
(閨蜜倆各自刺對方一刀了。)
賈母聽了,趕緊把尤氏叫了過來,說她做事不妥當“既然你妹妹從小就和彆人指腹為婚,又沒有退乾淨,讓彆人瞎告狀了。”
尤氏聽了,隻能說“他連銀子都收了,怎麼沒退準。”
鳳姐在旁邊又說道“張華的供詞上說,他沒看到銀子,也看見人回來,
他老子說‘本來親家母提過一次,但是當時沒答應,親家母死了,你們就接人回去做二房了。’
這種死無對證的話,隻能由著他說了,
還好璉二爺不在家,沒有圓房,這還沒關係,
隻是尤二姐已經過來我們府裡了,怎麼好再送回去,那樣豈不是很丟臉。”
賈母道“又還沒有圓房,就沒有強占有夫之婦的道理,這樣名聲也不好,不如給她送回去吧,裡能找不到好人家呢。”
尤二姐聽了,回賈母說“我母親確實在x年x月x日給了他十兩銀子,把婚退得乾乾淨淨的了,
他是因窮急眼了才告狀,翻了口供的,我姐姐本來沒有做錯。”
(哎,尤老娘死的時候連提都沒提,隻有在涉及此事的時候,需要她死無對證的時候才提了一嘴,人死了。)
賈母聽了這話,就說“可見小鬼難纏,既然這樣,鳳丫頭你去處理處理吧。”
鳳姐聽了,雖然沒辦法,也隻能應下,回來後,就命人去把賈蓉找了過來。
(鳳姐以為趁賈璉不在,讓張華把尤二接走娶了她,事情就完美解決?賈府怎麼可能丟得起這個人,
鳳姐什麼時候變得這麼蠢了,書中不是一直誇鳳姐有多聰明嗎?這回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了吧,
請神容易送神難,把事情搞到這個程度,除了搞死尤二,還能怎麼辦呢?值得嗎?
真讓鳳姐走到這步,尤二要是像上文推理的那樣住到小花枝巷,鳳姐還真不好下手。
住在賈府,還住在鳳姐的眼皮子底下,就給鳳姐製造了無數下手的機會了。)
賈蓉非常明白鳳姐心裡是怎麼想的,
但是要讓張華把尤二領回去,成何體統,於是就告訴了賈珍,暗自派人去跟張華說“既然你現在有了這麼多銀子,
何必還要人呢,要是你堅持的話,難道不怕我們家爺們怒了,找個理由,讓你死無葬身之地?
你有了銀子,回家去,什麼好人家找不到,你要是願意走,爺還賞你些路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