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在床上時,阿青看似很隨意拿我手機問我鎖屏密碼,同樣也是計劃好的。
她很清楚,我要是忽然聯係不上,必然會引起阿龍的注意。
被下藥昏迷期間,他用我手機給阿龍發消息,說我昨晚和她折騰了一夜,很疲憊,想好好休息一天。
我說要休息,阿龍自然不會有什麼意見,況且我到公司也沒多少事,就讓我好好休息。
第二天,阿青又用我手機發消息說生病了,要去打針,阿龍還是沒多想。
一直到第三天,阿青還是發消息說生病,阿龍就打視頻,這邊沒敢接,繼續打還是不接後,他就意識到了不對。
這期間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拖延時間,因為孟波虎哥他們的關係很廣,要是將我囚禁在孟波,要找到我不難,必須將我轉移到彆的地方。
意識到我出事了,阿龍就開始找我。
按照阿龍的說法,第三天的時候,我早被運離孟波。
虎哥得知我失蹤後,也立馬調動關係各方麵尋找,最後還是從關卡得到的消息。
這邊特區之間都設有關卡,正常人過關,除了司機要開車外,車上的乘客都必須要下來走路通過關卡。
關卡值勤的人反應,有見到我被人攙扶著過關。
正繼續循著痕跡找著我的時候,阿龍就接到我微信發去的消息,說想要我沒事,先轉三十萬到一個賬戶上。
雖確定我被人給綁了,但阿龍他們也不是吃素的,能被對方給嚇到,要三十萬就立馬給三十萬。
最後討價還價,以要看我沒事為由,轉了十萬過去,然後對方也拍了一張我還昏迷的照片過來。
再之後,我的微信就沒在聯係阿龍,阿龍聯係了也沒反應。
阿龍說,為了找到我,虎哥還親自找了大老板火雞。
火雞的公司遍布整個緬北,基本每個特區都有他認識的人。
一直到昨天,他們才得到消息,我被賣到了靠近木姐這邊,一夥專門從事器官販賣的人手裡。
聯係到這夥人的老板後,對方說買我的時候花了五十萬,想他放人得給七十萬贖金。
敢於販賣人口的人,可就沒那麼好商量了,七十萬一分不少,且還隻給五天時間,五天內要是不贖人,就會將我給處理了。
七十萬,對於虎哥這些大老板來說,不算多少錢。
但儘管不算錢,但也不代表虎哥願意出這錢,畢竟我和他的關係不像阿龍那麼親近。
我是阿龍叫過來的,我們又從小都認識,阿龍自然不可能眼睜睜看著我出事,最後拍胸膛保證這錢一定想辦法做業績還上。
再加上我還有點技術,對公司也還有用,虎哥就拿了七十萬出來。
整個過程大概就是這樣,七十萬贖我,最開始打了十萬,其餘十多萬相當於是找關係進行打點。
“沒找那賤人嗎?”
這一刻,我對阿青的恨意很濃,心想她要是敢出現在麵前,我絕對要弄死她。
得知她有事,我想方設法地幫她解決。
她倒好,轉身就將我給賣了。
也還好是認識阿龍,要是沒他這個從小就認識的朋友,換成是彆的人叫我來,那我可能就要被徹徹底底的賣了。
“沒找到!”
阿龍搖了搖頭,說:“她既然計劃這件事,肯定一切都想好了,很有可能再將你賣了以後跑回國去了,你知道她老家地址嗎?可以找人到老家看看。”
我說隻知道阿青全名叫王冉,其他的都不知道。
“慢慢找,隻要她還在緬北就能找到!”
“虎哥已經幫你發布了通緝令,懸賞二十萬找她,應該能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