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的電話,弄得我的心頓時一緊。
儘管說,和阿龍劃清了界限,不想再搭理他,但我不是老薑那種無情之人,聽到阿龍出事,心頭還是下意識的有些擔心。
“他怎麼了?”
我沉住氣問,心中則想阿龍不會是被那邊公司給搞死了吧?
“他開車將人給撞死了!”
得知是彆人死而不是阿龍死,我心頭緊張這才消散。
阿龍開車我知道,凶猛得坐副駕的人絕對會隨時跟著擔心。
還在孟波的時候我就提醒過他,開車還是慢一點,這邊雖不像國內監管那麼嚴,但傷到人終歸是不好處理。
但對於我的提醒,阿龍顯然一直都當做耳邊風。
“怎麼回事?”我問。
猴子開始講述,阿龍他們公司今晚也是舉行跨年聚餐,喝了不少酒的他不聽勸,硬要開車,將一個本地人給撞死了。
現在得進行賠償,對方要三十萬。
賠出來,這事也就過了,但要是賠不出來,那阿龍就要被扔到這邊的監獄裡,什麼時候能放出來這就不好說了。
緬北這邊,不同特區管理模式不同。
弄死人賠三十萬,雖是本地人,但我覺得比較劃算,畢竟要是在國內,可不會隻賠這麼點。
等猴子說得差不多,我說“三十萬也不是很多,賠了就好了呀!”
“他沒錢啊!”猴子語氣聽上去很無奈。
沒錢?
我說“他們老板有錢啊,三十萬對於他們老板而言,不就是一根毛的事嗎?”
猴子苦笑一聲說“他們老板要是能管他,我也就不會打電話給你了!”
聽到這,我算明白是怎麼一回事了。
搞半天,打這個電話是想找我拿錢去賠償。
仔細想想也是,阿龍與當前老板的關係,肯定沒有和虎哥的好。
關係不深的老板,下麵人出了事才不會多管,都是讓自己去扛。
阿龍知道他聯係我,我根本就不會搭理,這才讓猴子來當說客,想我能拿錢出來幫他解決問題。
換成沒將阿龍給看透之前,遇到這事,我肯定傻乎乎地立馬轉賬。
但現在,我沒那麼好忽悠了。
一方麵,早已和阿龍說清,各走各的路,既然是自己闖出來的禍,那就自己想辦法去解決,而不是遇到問題就來找我。
其次,對於這件事,我存在質疑。
保不齊是賭癮犯了,想玩又沒錢,然後拉上猴子和我唱雙簧,從我這裡搞錢。
想到這些,我直接說“猴子,這事我也沒辦法呀,你也知道三十萬對我們這些打工仔而言不是小數目,我幫不了他,讓他自己想辦法吧。”
“先這樣,我這邊還有事再忙。”
我根本不給猴子任何說話的機會,直接就將電話掛斷,因為越想越心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