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走了,媳婦還在這裡。
辦公樓距離賭場酒店雖然隻有幾百米,但猴子不放心,畢竟這地方男的太多了,擔心他媳婦回酒店這短短幾百米的路上出事兒,想我每天下班後能將他媳婦送到酒店再回來忙活我自己的事。
不論是在南鄧那邊還是到碼頭來,我和他媳婦所說的話加起來都還沒一百句。
我實在不知道他到底是如何想的,不找親弟弟葫蘆以及對他懷有感激之情的阿龍去做這件事,偏偏找我?
要說我們最近的關係挺好,找我幫忙,我多少還能想得通。
但自從阿龍被收拾之後,我沒主動與他們湊在一起,他們也因沒什麼事兒用得到我,基本沒主動找過我。
我們的關係早就變得很淡,就與其餘不認識的員工一樣,每天都是各自玩各自的。
所以對於他這請求,我如何想都想不明白。
事雖不是什麼大事,但我並不想摻和。
因此我直接回道“這事你找阿龍吧,我幫不了!”
可能是因為我的拒絕心頭很不爽,我回複這話後他就沒再回應。
葫蘆上位,很多事確實不太懂,比如每天晚上在群裡上報小組基本信息,被封了卻又解不開的號到底該如何上報等等。
這些猴子走之前都沒教他,隻能是我幫忙。
而阿龍,猴子沒走前,每天下班兩人基本都是湊在一起,做些什麼不知道。
猴子走後,他沒伴了,主動與我們湊在一起,跟著我們吃飯打魚,沒有絲毫見外,我心頭雖然有些膈應,但也沒表現出來。
平靜的日子就這樣過了一個周。
一天早晨,小雙忽然神神秘秘湊到我身邊,將手機遞給我,上麵是一條快遞信息。
快遞信息很簡單,他有一個包裹在鎮上的郵政,讓去取。
“哥,不會是警察寄的文件吧?”小雙有些緊張地問我。
人在這邊,網上買東西可不會送到老家鎮上,我說“不用想,肯定是!”
不出意外,應該就是逮捕告知書。
想到我有一個同學家裡正好就是鎮上的,我當即找出他電話,讓他幫忙去取一下,看看是什麼,拍照給我。
十多分鐘後,同學將照片發來,確實是大雙的逮捕告知書。
小雙才調整過來沒多長時間的好心情,因這份逮捕告知書頓時又變差了。
早前和律師交流時,律師有明確說過,被羈押在看守所,隻要不被逮捕,那麼就還有放出來的可能。
我們心頭其實也很清楚,大雙這種情況被放出來的概率很小,但不論是誰都會朝好的方向去想,我們心中依舊懷有一絲幻想,幻想大雙在三十七天的羈押期限內能放出來。
人要是能被放出來,說明事情不是很嚴重。
逮捕,意味著從現在到開庭,大雙都將一直在看守所內度過。
至於開庭之後是服刑還是緩刑,這就要到開庭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