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後者的話……
陸仁把視線從死者身上挪開,轉而放在了旁邊緊閉的一扇屋門上。
他試著推開這扇門,發現這竟是這棟庭院房的後門,而且從這扇門出去,正對的就是這家的車庫。
陸仁指著放在車庫內的那輛白色轎車,“你們這次過來,是她開車把你們帶過來的麼?”
柯南回道:“嗯。”
“進屋之後,她從來沒離開過你們的視線範圍內麼?”
“沒。悠子女士說要去找自己的丈夫,我們就在客廳一邊看獎杯一邊等著她。”小蘭補充道,“悠子女士特彆厲害,客廳擺滿了她的獎杯。”
客廳……
正好是視野盲區。
發現死者的儲物間,旁邊正好就是這棟房子的後門,而且出了門就能看見自家的小汽車。
很難說這隻是單純的巧合。
假設凶手是有澤悠子,那她就是把自己丈夫的屍體放在車子的後備箱中,等回家之後,借著找丈夫的名義,把屍體搬運到靠近後門的儲物間中。
現殺那肯定不可能。
陸仁也會一點簡單的驗屍手法,現在是晚上的九點四十,毛利蘭九點半左右給他打的電話,而那具屍體的死亡時間大概是在半小時之前。
也就是九點到九點十分之間。
陸仁把自己的推測說給柯南三人。
“啊?這不可能啊。”毛利蘭的反應尤為激烈,一聽陸仁懷疑有澤悠子的凶手,她就急忙為自己的前輩和偶像辯解道,“我們今晚一直待在一起,悠子女士她沒有作案時間的。”
陸仁挑了挑眉,“她有不在場證明?”
“不,不一定。”毛利蘭還沒繼續點頭稱是,妃英理就先否定了自己女兒的說法,“你忘記了,今晚吃飯的時候,她曾借故上廁所離開過十分鐘左右。那會正好就是晚上的九點鐘。”
基於職業習慣,妃英理對時間極為敏感。
而且某位相熟的理發師還親自展示過一分鐘速殺法,她現在真覺得,十分鐘已經足夠做很多事。
“那你們的意思是,悠子女士在這離開的十分鐘內殺害了自己的丈夫,然後把他扔到了汽車的後備廂內。可這也不對啊。”
毛利蘭思考一陣,緊接著又提出了新的質疑,“可我們今晚在事務所的時候,媽媽曾和有澤嗣郎先生通過電話,那會他正在法事現場,還說今晚要晚點才會回去。”
“九點那會我們正在飯店。如果是悠子女士殺的人,十分鐘的時間她也絕對跑不了多遠,總不能是有澤嗣郎先生做法事的地方就在附近吧?”
毛利蘭這個說法,倒也有理有據。
妃英理也跟著補充道:“我是七點半和有澤嗣郎先生通的電話,約好了今晚九點二十五分在這見麵。”
七點半打電話,九點死亡,中間間隔一個半小時。
同時還約好了九點二十五分見麵。
假設有澤嗣郎接到電話的那一刻起,就立即動身離開會場。
中間這兩個小時的時間,開車的話能覆蓋整個東京都市圈。
這要是排查今晚哪家正在做法事,真就得調查三千多萬人。
倒是能做到,但要消耗的人力物力實在太過驚人。劃不來。
有澤悠子的活動範圍僅限於那家飯店附近。她的丈夫則是在其他地方做法事。
有澤悠子有足夠的作案時間,但死者和她不在一起。
所以這算什麼,死者有自己的不在場證明?
等等,不在場證明?
凶手的不在場證明可以是偽造的。那死者的不在場證明,為什麼不可以是偽造的?
“妃律師,和你通話的那位,你能確定是本人麼?有沒有可能對麵用了錄音或者變聲器。”
說這話時,陸仁瞥了一眼某個擁有絕對音感的小男孩。
“錄音基本不可能。至於變聲器,聲音或許經過處理後會極為相似,但說話的方式和語氣可是很難模仿的。”
這話聽的柯南背後出了一身冷汗,他同時也打定主意,以後絕不在妃英理麵前,擺弄他的變聲器。
“你和被害人很熟麼?”
“嗯。其實我最先認識的就是有澤嗣郎先生,他被卷入了一場交通案件中,是我幫他處理的。期間曾多次溝通過。後來我才知道他的夫人是前柔道冠軍有澤悠子女士。漸漸的也就這麼熟悉了。”
陸仁點了點頭。
妃英理的話還是比較可信的。
既然她說電話那頭有澤嗣郎是本人,那就說明七點半的時候,電話那頭確實是本人。
但也不能說明,有澤嗣郎的不在場證明就一定是真的。
畢竟這隻是一通電話。
而不是有人親眼目睹,有澤嗣郎幾時幾分正好待在某地。
甚至說這種幾時幾分待在某地的證據,都有可能造假。
反正就先不管為什麼有澤嗣郎要造假,現在假定有澤嗣郎九點那會正好在飯店附近。
在這個大前提下,凶手有澤悠子要做的就是找到並勒死丈夫,然後把丈夫的屍體放到車的後備廂上。
如果這起案子真的是有澤悠子乾的,那她的作案地點必然是在自家車子的附近。
這樣才好方便藏匿屍體!
“你們今晚用餐的那家飯店在哪裡?她是開著車把你們帶過去的嘛?她當時把車停哪了你們還記得麼?”
“那家飯店就在事務所附近,我們是步行過去的。至於車子的話,按照她的說法,一開始就停在那家地下車庫內。”
“這樣麼。”
陸仁暗自鬆了口氣,這人倒是意外的好對付。
他先前還曾考慮過,有澤嗣郎躲在一個飯店附近的陰暗角落,有澤悠子開車過去殺了他,然後把屍體打包,再把車開回原來的地方。
現在的話,倒是簡單很多。
這種私人地下停車場,都是專人站崗且收費的。
也就是說,有澤悠子不可能輕易挪動車子的位置。
從這開車到妃法律事務所大概得十分鐘,他們要想在九點半到這,就必須得在九點二十之前離開地下停車場。
如果有澤悠子是殺完人後才把車子停放進去的,那就是九點五分左右停車,九點二十離開。
這就有點太過顯眼。
陸仁更傾向於,有澤悠子確實從一開始就把車子停放在地下停車場。
有澤嗣郎的遇害地點,也在那個停車場內!
要真是如此,事情就簡單很多了。
“一會等目暮警官他們過來,就和他們申請一下調查那個飯店地下停車場的監控以及停放在那間地下停車場的車輛的行車記錄儀。”
“你的意思是她在那殺手下的人?”
“嗯,如果真的是她乾的話。那地下停車場就是她唯一的作案地點。除非那個停車場還有什麼密道,能讓她把屍體從其他地方拖運到放在停車場的自家轎車的後備廂內。”
“可仁哥,有澤嗣郎先生不是在做法事麼?他為什麼會出現在那家飯店的地下停車場?”
“這我就不知道了。不過他做法事一說,很可能是個幌子。就比如幾個人一起約的吃飯,其中一位一直磨磨蹭蹭,彆人打電話來催,他此時明明還在家待著,卻偏偏說自己已經在路上了,就快到了。電話終究不可信。”
當然,就算親眼見到也未必可信。
“有澤悠子女士,則是識破了他的謊言,並將計就計設下了這個局。至於是或不是,一會查下監控和行車記錄儀就知道了。”
“隻要能找到有澤嗣郎今晚九點左右在飯店附近出現過的證據,那她的不在場證明就不攻自破。當然,能在行車記錄儀中直接找到她謀殺親夫的視頻片段,那就更好了。”
“不必麻煩了,人是我殺的。”
有澤悠子突然出現在了他們背後。
隻是除了毛利蘭外,其他在場之人均沒有感到意外。
陸仁最早發現這一事實,所以他在後麵的推論中,刻意抬高了一點音量。
“行車記錄儀嗎,這東西我的車上就有安裝的。在經曆了那起交通事故後,我先生就立即往車上安了一個。我當時還覺得沒什麼用,沒想到今天倒是派上了用場。”
“那個記錄儀沒有拍下我勒死他的一幕,但應該拍到了我搬運他遺體的一幕。我想這應該足以將我定罪了。”
“是這樣。”陸仁笑眯眯道,“科技改變生活嘛。”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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