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的四民製度從根上來說,跟後人扭曲了他的本意把人分成士農工商四個等級,是截然不同的東西。
特彆在“士”這裡。
朝代發展之下,做官的人從原來的推舉製變成了全民科舉。
科考讓普通老百姓也能入朝為官,打理一方政務甚至製定國家政策。
讀書人的地位越來越高,有文化的官吏替代了軍士,“士”也成了士大夫跟讀書人,一舉成了階層的榜首。
相反的。
商人被一些唯利是圖的人敗壞了風評成了賤籍。
工匠裡麵因為有下九流的存在,“工”慢慢的變成了所謂的賤籍。
就此,什麼是良籍,什麼是賤籍在老百姓的認知裡根深蒂固。
在宋朝那會,因為宋朝的商業發達,良賤通婚並不罕見,這個界線開始模糊。
宋朝末年時,良籍賤籍的說法已經開始進入逐漸消亡的狀態。
可惜,前元南下,統治了中原近百年的時候,把古早的糟粕全恢複不單止,還發揚光大。
一整個國家被分成了好幾等人。
連古早的奴隸製都死灰複燃。
先帝說句不那麼中聽的,本就是前元統治下長大的,哪怕他謀奪了這個天下,他的思想也照樣受前元這些製度的影響,即便恢複了漢人統治,也同樣將整個國家老百姓分成了三六九等。
洪武朝的基本戶籍說是隻有兩類良籍、賤籍。
但細分起來,良籍有四種——民籍、軍籍、匠籍、灶籍。
賤籍更多,有七種——丐籍、樂籍、漁籍、胥籍、墮籍、娼籍、隸籍。
按先帝的想法,隻要是良籍都可以參加科舉,入仕為官。
但從實際的操作來說,四種良籍的人裡麵,隻有民籍有條件去參加科舉。
軍籍或者匠籍、灶籍,都是代代相傳的,每一代家裡都必須出一個正丁從軍或者當匠人、當灶戶。
這三種戶籍的人家裡有富餘的人口,也叫餘丁,在正丁承繼了家業,沒有出任何意外的情況下才能去做彆的事情。
一旦正丁出事,餘丁就是替補承繼人,而且必須替補,否則就是違法。
所以軍籍、匠籍、灶籍的人家,為了以防萬一,餘丁一般就是在家種地或者協助正丁乾活,等著那個萬一。
久而久之,好像隻有民籍能參加科舉了一般。
讀書人很快就鑽了這個漏洞,把先帝這個戶籍的定義,又變成了士農工商這個傳承了千年的說法。
更是恢複了之前士大夫最貴,農民次之,其他的無論什麼籍都是賤籍拿來套在老百姓的身上。
老百姓能知道個啥!
一直掙紮在溫飽線的老百姓壓根沒法去計較彆人怎麼定義他們。
【小科普冷知識,洪武初期大明律規定——對於不事生產、專門從事末業的商人,可直接抓起來問罪。職業商人本身就是違法的,所以在大明最初的戶籍當中,並無所謂的“商籍”,一直到萬曆年間才給鹽商臨時加了一個商籍的稱呼。至於一直存在的經商的人,大部分家裡有田有地,他們的歸類是民籍。至於在明朝商人是賤籍的說法,僅僅是曆史遺留跟大眾認定。沒有官方蓋章認定。另外,灶籍——即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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