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俊,應該是死了。
他的身體,一動不動地漂浮在河裡。
這個惡人,終於自食惡果!
即便如此,東順還是不放心。
這家夥就是打不死的小強,就怕出現意外。
東順安排了兩個兄弟,把孫俊的屍體拖了上來。又讓猛虎,把他腦袋割了下來,才算徹底放心。
這種垃圾,必須讓他死得透透的,永絕後患。
我們把所有女人都帶回了園區。
樺姐安排她們洗漱過後,換上乾淨的衣服。
我放她們離開園區,讓她們從哪兒來的,回哪兒去。
可是這十三個女人中,隻有兩個願意離開,其他的都要留下來。
剩下的十一個女人中,有兩個是國內的,她們害怕出去後,再被抓去賣給其他園區。
本地的九個女人,是壓根不打算回家了!
這九個本地女人中,有六個是被孫俊抓去地洞的,三個是自願跟孫俊走的。
奇怪不奇怪?
還有人自願跟著孫俊走?
這三個自願走的女人都是想要,極力逃離原生家庭的主兒。
她們的原生家庭,也是惡魔之地!
其中的一個女人告訴我們,因為她在家裡,多吃了留給弟弟的一塊肉,被全家人關起來打!
媽媽打完了,爸爸打。
爸爸打完了,哥哥打。
哥哥打完了,弟弟打。
被全家打了個遍,而且她隻要做錯一點事兒,就得被打,毫無人權可言。
遇到孫俊後,被孫俊三言兩語就給哄走了。
還有一個女人,遭受了全家男性的玷汙,包括他的親生父親在內。
另外一個,是原生家庭要拿她去給哥哥換彩禮,逼他嫁給一個七十歲的大老頭子。
那個大老頭子比他爹還要大十歲,她不想嫁,才跟著孫俊走了。
她們三個,死都不要回家。寧可在外麵流浪,去園區當豬仔,也不要回家。
沒辦法,隻能把她們留下了。
將來,要是她們幸運的話,能在兄弟中找個男人嫁了,也能過上她們想要的日子。
我們園區裡的日子,雖然沒法跟國內比,但在當地女人的眼裡,已經是讓她們羨慕的生活了。
留下來可以,但前提是她們的身體,必須沒有毛病。
我讓樺姐帶著她們,去周琦那裡檢查身體,隻要身體健康沒有什麼毛病,就留下。
留下來的女人們,倒是都歡歡喜喜,但是陳小兵的老婆林夕,卻是終日鬱鬱寡歡。
林夕回來後,幾乎是半瘋半魔的狀態。
這一個星期以來,由我、陳冰、樺姐、吉琳、瑪阿一、周琦等姐妹輪流開導,似乎多了一點笑模樣。
我們都以為,她會一點一點從痛苦中走出來,還囑咐陳小兵要多陪陪她。
這天中午午休時間,我和猛虎、東順、陳冰,正在宿舍樓門口,商量下午要不要,叫回偵查小隊的兄弟們,測試體能。
突然,一個大型物體從樓上落下,砸在我們身邊。
飛濺出的液體,崩了我們一身。
我們所有人都向那物體看去,才發現,這個落下來的物體,竟然是個人。
陳冰第一個衝了過去,我們緊隨其後。
當我們看清楚這個人的臉時,才知道竟然是陳小兵的老婆,林夕。
她不堪受辱,選擇走上了不歸路!
這是我們,誰都沒有想到的!
林夕的腦漿混合著鮮血流在地上,她的眼睛是睜著的,死不瞑目。
我曾經一直以為,像林夕這樣的女人,本來的出身就不乾淨。
在園區裡被主管玩過三天三夜,還被打手開過火車。
後來去了鄧老板的賭場,也沒少被男人安排。
尤其是賭場裡的客人們,可以對陪玩女,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
賭場裡,通常都會為客人準備一些小房間。
不少客人在賭桌上贏爽了,或者輸得火大了,都會拉著陪玩女去小房間裡,開辟新戰場。
他們把這個叫串點子。
大部分人,都覺得,這樣的女人,就算被孫俊玷汙了,也很容易想通。
但是,我們都犯了認知上的錯誤!
當林夕選擇和陳小兵結婚的時候,她就認定了自己這一生,隻屬於這一個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