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世禎看著年僅十一歲的簡夏,興奮的臉龐,格外鮮活生動,朝氣蓬勃!
他忽然就想給她一個家,遺書裡,她遺憾自己沒有爸爸媽媽。
那自己就做她的爸爸!
“簡夏,我帶去買衣服,比她們還漂亮的衣服。”
簡夏一愣:“可是我沒錢啊。”
“我有錢,你救了我的命,給你花多少錢都可以。”方世禎認真的道。
簡夏卻搖搖頭:“那不一樣!救命是我想救你,又不是為了打劫你!不過,你可以借給我錢,等我以後掙錢了,還你!”
方世禎笑了:“好!”
於是簡夏被方世禎帶去洗頭,剪頭發,齊劉海,小沙宣,配上簡夏的大眼睛,很芭比!
方世禎很滿意,於是又去帶著簡夏買衣服和鞋子。
方世禎專挑女孩子的公主裙給她,簡夏看著喜歡,可是小手卻摸都不敢摸一下。
明明眼睛亮亮的,卻裝作不喜歡的道:“你選的這啥呀?我穿著兩下就弄臟了,乾活也不方便,我不喜歡這個。”
然後她自己去挑了一條牛仔褲,一件黑色衛衣!
“這兩件可以,我喜歡,這牛仔褲,很時髦的,這個黑色,不比粉色好看?多酷?”
簡夏小嘴巴喋喋不休的說著。
那邊方世禎卻當她是在放屁,直接讓服務生把他選好的全部都打包,最後為了哄簡夏,把她那兩件也買了。
“這些都是人家送的,不要白不要!你自己看著辦!”方世禎提著袋子看簡夏。
“這麼大方?這老板怕不是腦袋被門擠了吧?”
“廢話真多,快走,去買鞋子。”
“這也花了不少錢吧?鞋子就不用買了吧?”
簡夏低頭看了一眼,鞋子已經破洞,露出大腳趾頭了!
翹了翹腳趾頭,她笑著道:“你不懂,我這樣涼快!”
方世禎大手一撈,直接將簡夏夾起來,大步走去童鞋店。
簡夏身體打橫,手腳騰空,開始在空氣中狗刨式遊泳:“方世禎,你放我下來!”
“閉嘴!”
直到選中一家童鞋店,才把她放下來。
“把這幾雙鞋拿過來,讓她試試!”方世禎指揮服務生。
說罷就彎腰給簡夏把破鞋子脫掉扔了。
簡夏立即抱住自己的腳丫子,鞋子雖然破,但是腳丫子還是洗的很乾淨。
一個個圓嘟嘟,粉粉嫩嫩的小腳趾頭,動來動去的,很是可愛。
蝴蝶結的小鞋子,粉粉的,簡夏穿上,感覺自己都不會走路了。
方世禎牽著她的小手命令道:“走幾步看看,有沒有不舒服。”
簡夏小心翼翼的走了幾步,搖搖頭:“沒有不舒服。”
“好,再試試這幾雙!”
於是簡夏乖乖的把方世禎選好的十來雙鞋子,全試了一遍。
“全部打包起來。”
“啊?不要來了吧?一雙就行了……”
“閉嘴!”
就這樣,簡夏被方世禎帶著買了衣服鞋子,最後還買了好看的蝴蝶發卡,和各種好看的紮頭繩。
為了方便以後聯係,又給簡夏買了電話手表,教她使用。
簡夏卻不高興了,方世禎蹙眉問她:“怎麼了?為何不高興?”
“我愁呀!這麼多東西,得多少錢?我還不起呀?”
就因為這個?方世禎看著簡夏笑道:“會還得起,你好好畫幅畫給我,就抵債了!”
“一幅畫就行?”簡夏一臉茫然!
“必須是好看的畫才行!一般的畫,我不要!”
簡夏想了想,點點頭:“好!我回去了給你畫,選出最好看的,給你抵債!”
“嗯,那走吧,帶你去吃好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