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力聽到流浪漢唱起了家駒的《aani》,高興起來。
從小他就喜歡武術,大家都在追星、癡迷流行歌曲的時候,他在練武。
他不是不喜歡音樂,是不喜歡膩膩歪歪的流行歌曲。
放眼歌壇,眾星雲集,他獨愛黃家駒。
在莞城,每到唱歌的時候,他唱的幾乎都是黃家駒的歌。
“阿瑪尼,那庫盆大,那庫盆大喂喂,阿瑪尼,那庫盆大,那庫盆大喂喂”大力跟著流浪漢唱了起來。
他也知道,這首歌跟阿瑪尼品牌毫無關係。
兩人越唱越大聲,越唱越激昂,引起路人側目。
當然,大家主要是在觀看王大力,這人看起來挺正常的,怎麼也跟流浪漢一起唱歌?估計是剛治好又瘋了吧?
看的人多了當然不行,自己現在的身份太敏感,萬一被認出來,圍著要簽個名合個影啥的就麻煩了。
這麼一想,大力就停止了唱歌,說道“大哥,我們都是家駒的歌迷,現在已經是六月份了,共同紀念一下家駒吧!”
流浪漢重重點頭,“好,好!”
總算聽到這家夥說話了,大力不想耽誤太久,說道
“大哥,我這套衣服你穿起來肯定很帥,但是你戴那個墨鏡不怎麼好看,我拿衣服跟你換墨鏡好不好?”
“好!”流浪漢毫不猶豫的把墨鏡取下來,遞給大力。
大力把墨鏡戴上,擺了一個很酷的造型,“怎麼樣?帥吧?”
“帥,帥,有點像家駒哦!”流浪漢嬉笑起來,激動的說道。
“比家駒肯定比不上啦,不過我真的很喜歡家駒!”大力認真的說道。
“我也是!”流浪漢說道,一副找到了知音的樣子。
“那好,咱們是朋友了,這副墨鏡送給我,這套衣服送給你。”大力大方的說道。
“好!”流浪漢說著,接過大力遞來的衣服。
成交!
衣服給了流浪漢,一個空包包也沒啥用,大力索性連包包一起送給他了。
“大哥,再見!”
“再見!”
大力起身離開,身後傳來流浪漢的歌聲“他,主宰世上一切,他的歌唱出愛,他的真理遍布這地球。
“他,怎麼一去不返,他可否感到,烽煙掩蓋天空與未來”
時間來到中午一點多。
有了墨鏡,王大力走在街上腰板都能挺直了,不用總是低著頭走路了。
腰板是挺直了,可肚子很不爭氣的唱起了空城計。
身上隻有八塊五毛錢,把這點錢花完,就身無分文了。
不管它,先吃飽了再說。
八塊五毛錢肯定不能吃大餐,他走進一家沙縣小吃店,盯著價目表看了一下。
一個快餐要十塊,炒牛河也要十塊,自己的錢不夠。
炒米粉八塊,這個夠了。
“老板,一個炒米粉,加辣椒!”
老板見他人高馬大的,多了一嘴,“要大盤的嗎?”
“大盤多少錢?”
“十塊。”
“算了,小盤就行。”
大力找地方坐下,不一會兒,服務員端著炒米粉來了。
“先生,要可樂嗎?”服務員指了一下玻璃門冰箱。
炒米粉太乾,大熱天的,喝點冰鎮可樂下米粉會更好。
“有五毛錢的可樂嗎?”
服務員是個十七八歲的小姑娘,脾氣挺好的,換作彆人早就給他遞白眼了,奶奶的,你聽說過有五毛錢一瓶的可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