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過了午餐時段,吃過飯後,方清清還真的帶大力去買手機。
路上,大力問道“阿清,你媽叫什麼名字?”
“林美蓮。怎麼了?”
“沒什麼,就問一下而已。”
方清清以為大力計較自己老媽對他的態度,說道“你彆往心裡去,我媽就是那種脾氣,外表對人有點冷漠,其實內心挺善良的。”
大力笑了一下,“也許是吧。”
兩人在大街上遊走著,方清清心情不錯,建議大力買最近流行的蘋果手機。
這個時候,蘋果手機在國內還不流行,先不說它好不好用,就憑不能隨便換電池這一點就讓人吐槽了。
哪有人家諾基亞好,電池和外殼隨便換,關鍵時刻還能擋子彈。
也正是因為被諾基亞救過一命,大力早已發誓,這輩子隻要用手機,都用諾基亞,可以說,對它的忠誠程度已經超過了女朋友。
他認為,諾基亞可以當成老婆,而蘋果隻能當成小三。
他哪裡知道,多年以後,小三上了位,原配被拋棄成了棄婦,鬱鬱寡歡而死。
所以說,人算不如天算,人世間的事,往往不會隨著人的意誌而轉移。
兩人走進一家諾基亞專賣店,買了一部諾基亞n78,才四百加元,約合人民幣兩千左右。
錢當然是大力自己付的,方清清當然也想替他付錢,大力不讓,再說她也沒有佟麗娟和秋唯那樣的實力。
大力記得這款手機,前段時間在國內還賣兩千八百多,這才一兩個月就降價這麼多了?
都說這邊物價貴,其實也不一定哈。
“阿清,聽說這邊買車也挺便宜的,是不是?”
方清清轉動了一下眼球,“好像是吧,我有個親戚前段時間來溫哥華,他說在國內一百萬的車,在這邊隻要十多萬加元,也就是六十來萬人民幣吧,而且這邊的稅費還比較少。”
“這麼便宜,那我以後最少得買輛兩三百萬的。”大力隨口一說。
方清清卻瞪大了眼睛,“兩三百萬?加元?”
“人民幣。”
“那也很厲害啊。”
方清清知道他喜歡說笑,沒太當真。
一個在餐館裡打雜的,一開口就要買輛兩三百萬的車,鬼才會信。
兩人聊著天,走進開手機卡的營業廳。
先前大力還以為這邊手機必須實名製開卡,方清清也是這麼跟他說的,不然也不會帶他來買手機。
辦事的是個華人,大力一打聽才知道,原來不用護照、身份證也能開手機卡,隻是要預存一部分話費在卡裡就行了。
現在他才知道上了方清清的當,這妮子想方設法的跟自己接觸,看來不給她點厲害嘗嘗可不行,必須讓她知道自己兄弟有多厲害。
辦好手機卡,大力想讓方清清先回去,說自己還想再逛逛。
方清清知道,他剛買了手機,肯定要給他在國內的兩個女朋友打電話,就沒答應他,還趁機挽上他的手臂,撒嬌似的說道
“不行,我們一起出來的,要一起回去,萬一遇到移民局的人查證件,我也好幫你掩護。”
大力長出一口氣,隻好由著她。
現在,關於移民局的人會不會在大街上查人證件這回事,大力都不怎麼相信了。
剛到溫哥華,大力確實想好好逛一逛,轉念一想,其實有方清清這個美女當導遊也不錯,於是兩人繼續逛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