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青!是我!來吃飯了!”
方顯找到他們所住的小巷子,這裡有一個他們自己搭建起來的‘小家’。
是用碎石頭和碎木頭之類的東西搭成的。
雖然並不好看,也並不大,但是至少很保暖,而且可以擋雨。
聽到方顯的聲音,一個小女孩從小房子之中小心翼翼的探出腦袋。
雖然小姑娘看上去也有些消瘦,但是整體看上去比方顯要更健康的多。
“哥!”
“嗯!來吃飯!這兩個是你的。”
方顯將夾肉饃和一個白饅頭遞給幼小的方琳青。
“哥,那你吃啥啊?”
“你哥我剛才回來的路上已經吃了一個了,現在再吃一個饅頭就夠了。”
方顯取出一個白饅頭笑著說道。
他並不是故意不給自己也拿一個夾肉饃的。
實在是這個老板是個非常小心眼的人,如果再多偷他一個夾肉饃,他肯定會叫上好多人連著找他好幾天。
那到時候再出去找吃的就很難了。
小時候的方顯就已經展現出了他的機智,他在偷食物的時候會提前觀察,並且做好計劃。
甚至他還絕對不會短時間內在一家店裡偷三次食物,避免徹底把人家惹怒。
靠著這股聰明勁,方顯就這麼將自己和方琳青養到了現在。
他是個孤兒,從有記憶開始就和野狗搶吃的,這倒是沒什麼好說的,像他這樣的乞丐雖然不多,但是卻也並不是根本沒有。
遇到方琳青的時間是在5年前。
那時這個小姑娘還隻是個沒什麼記憶的小孩兒,被遺棄在了和這個巷子很相似的小巷子裡。
本來方顯是不想要管這個小孩兒的,畢竟他自己活的就跟一條野狗一樣,隻能靠著翻垃圾和偷吃的活著,彆問為什麼不乞討,因為沒有人給他施舍過錢財或者是食物。
嘗試乞討後最終方顯得到的隻有差點餓死。
也彆問為什麼方顯不找個工作去做,沒有人願意給一個小孩兒工作。
一個小孩兒能做什麼工作?就算有些工作他能做,那效率會高嗎?
所以也沒有人願意給方顯工作。
在這個冷酷的社會裡,方顯想要活下去隻能靠偷食物和錢。
這種情況下,他自己都快活不下去了,再多一個累贅他還能活下去嗎?
方顯不敢冒這樣的風險。
然而他隻是離開了一會兒就又折返了回來。
沒辦法,這是潛藏在他靈魂之中的,對眾生的善意,他無法忽視一個即將意外死去的生命。
一開始方顯隻是給小姑娘留下了食物,企圖以此騙過自己的內心,說服自己已經做了他能做的一切。
但是他很快便又因為彆的理由而折返了回去,而後是第三次,第四次
直到最後,方顯在來回了好幾趟之後,還是將這個小姑娘帶到了自己的身邊。
這一帶就是五年,一直將這個小家夥養到了現在。
這些過往是周圍圍觀的人說出的,在他們說出來之前默裡現在還根本不知道這些過去。
這一世的他有點慘啊
一定又是那主神。
再在小本子上給隻記上一筆。
回頭他一定要把隻打致跪地!
默裡用餘光觀察起遠處的方琳青。
背叛者,而且她本應該是這一世的抗爭最信任的人之一,結果她此刻卻站在了他的對立麵。
默裡現在越來越慶幸自己剛才先將方琳青打發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