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沈憶舒接到江南寄來的東西後,立刻做出了應對
就是吩咐各大繡莊和成衣鋪,將帶有沈家標記的衣物再捐一批出去,尤其是貼身衣物,務必送到那些女性災民手裡。
她想的很清楚,對方要汙她名節,如果不能抓個正著的話,必定是要拿出物證,而物證多半就是女性私人物品和貼身衣物。
不管這些東西是哪裡來的,隻要沈憶舒能證明,這東西不獨屬於她,那對方的物證就不成立。
如此,才有了今日這一幕。
至於手帕,是沈憶舒為了保險起見,帶上公堂,讓衛瑾年主動做出選擇,究竟是繼續誣告,還是當場反口。
衛瑾年倒是對他妻子情深義重,看見手帕後就改口了。
“她沒事就好。”衛瑾年摩挲著手帕,開口道,“沈姑娘,今日差點汙了你名節,我對不起你,也多謝你替我將宛娘救出來。”
“不必謝我,我救她也不過是為了自救。”沈憶舒說道。
衛瑾年點點頭,將帕子還了回去,又道;
“雖然是被威脅,但我到底做錯了事,做錯了就要付出代價,我稍後就去府衙接受懲罰。”
“隻是沈姑娘,能不能請你幫忙,將我的孩子送到宛娘手裡。”
沈憶舒聽了這話,說道;
“孩子交給旁人,你難道放心?依我看,你還是自己送回江南吧。”
“可我有罪……”衛瑾年有些為難。
“根據大安國律法,誣告之罪,若是苦主不追究,那麼等同無罪。”沈憶舒開口道,“我可以讓人去京兆府衙走一趟,替你消了這一劫,但是你得幫我一個忙。”
這年頭,不管什麼罪名,都講究一個“民不舉官不究”。
尤其是誣告這種未曾造成重大惡劣影響的。
連被誣陷的人都不追究了,府衙也就沒那麼多精力去定罪,因此,衛瑾年是可以脫罪的。
“什麼忙?”衛瑾年問道。
“很簡單,你去約顧京墨在我安排的地方見麵,帶上我給你的酒,把他灌醉就行。”沈憶舒笑著開口。
衛瑾年思索片刻,隻是把人灌醉而已,既不違背律法,也不是什麼毒手段,他可以做。
更何況,若是能回江南與宛娘團聚,他又何嘗想被問罪呢?
於是,他點頭答應了。
“既如此,衛公子請在此處稍候,喝杯茶,我去準備酒水。”沈憶舒說著,轉身離開了正廳。
不多時,便有丫鬟給衛瑾年送來了一杯熱茶,他恭敬接過,並飲了幾口,熱茶順著喉嚨落到腹中,讓整個身體都暖了起來。
約莫一盞茶的時間後,沈憶舒再次出現,將準備好的酒遞給衛瑾年,並吩咐道
“紅玉,你去跑一趟京兆府衙,撤案。”
紅玉應了聲,立刻出去了。
衛瑾年也提出告辭,一手抱著孩子,一手拎著酒壺,走出了沈宅。
待他們離開之後,沈憶舒扭頭吩咐綠柳
“備車,我們去茶樓坐坐,順便看看熱鬨。”
一聽看熱鬨,綠柳當即高興起來,她立刻準備了馬車,又整理了沈憶舒出門需要帶的東西,兩人一路朝著茶樓而去。
去的路上,綠柳好奇地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