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顫巍巍走出了房間。
隨即報了警。
到警局後,她便先發製人跟警察哭訴我拿刀威脅了她的生命。
並說證據就在我的包裡。
我一愣,沒想到這條瘋狗真是不放過一點機會咬死我們。
警察示意我打開包。
我麵露難色地看了她一眼,她十分得意地回看著我。
還無聲的做了幾個口型。
“我會成為萬家夫人。”
見我不想打開,警察強行拿了過去,看到裡麵的東西後,變了臉色。
把刀拿出來仔細一看。
“隻是把伸縮刀。”
聽到警察的結論,我才緩緩說到:
“警察同誌,我不想給你們看我的包,是裡麵有一包衛生巾。你一個男同誌,我覺得不好意思。”
他看了一眼,覺得我看著也上了年紀,這方麵保守也說得過去,就問楊麗為何撒謊。
“她撒謊不是慣例嗎?”
“我女兒的案子,她就是主謀,剛剛我去問她,她為了挑釁我,都給我說了。”
警察這發現我們是與之前那起案子有關係的人。
一臉嚴肅地問我有沒有證據。
本來慌了的楊麗一聽警察說證據,又冷靜了下來。
“我確實沒有什麼實證。”
“錄音筆可以嗎?”
我讓警察從包裡拿出了關鍵道具。
這下,楊麗傻眼了。
眼珠子一轉又說是受我脅迫,才不得不說的謊話。
我便讓警察把內容放了一遍。
裡麵沒有涉及任何一句我威脅的話語。
因為在我放刀進包的時候,就按了重錄。
報警前,確認無誤後,就將之前帶有逼迫言辭的記錄都刪了。
這是我能為我的女兒做的最後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