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
公安局。
陳輝被警察帶到了審訊室。
“我說警長同誌,你們憑什麼把我抓起來。”陳輝一臉不滿意的說道。
“因為你偷東西了。”
“我偷東西了,但是我又放回去了,在我手裡還沒有超過一天呢!這也算不上偷吧!”
“誰跟你說這算不上偷了?隻要你有這個偷東西的動作就算是偷,你把東西弄走了,也浪費了人力,精力……這都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陳輝垂了垂眼皮,“那東西我沒到我手上啊,你們把我帶過來,我太冤了。”
“冤是沒有用的。鑒於你又把東西還回去了,我們輕重處罰你,拘留一周。並寫個保證書,保證以後不再偷東西,同時要罰款兩千元。”警察說道。
“什麼?拘留一周?還要罰款?”陳輝吃驚的說道。
“沒錯,你讓你家人先交罰款吧!如果不交罰款,多拘留半個月。”
“憑什麼?”陳輝一副委屈的表情。
“憑你觸犯了法律,要接受懲罰。”
陳輝斂了斂眸子,如果他要是告訴他父母,他偷東西被關起來了,他父母年紀大了,說不定會氣出毛病來。那她隻能讓張文文來給他了這個罰款了。但是張文文要是知道他偷東西,跟他分手怎麼辦?
陳輝又看向警察開口問道,“警察同誌,我自己交罰款行不行。”
他想自己先把罰款交了,然後拘留這七天告訴張文文自己出差了,她就不會知道這件事了。
“不可以,家屬還要過來簽字呢!”
“警察同誌你就行行好,我家人都不在這邊。”陳輝哀求道。
“那就撥通你的家屬電話,我跟他說。”
“我自己說就行。”
“不可以,必須要我們跟你的家屬說清楚。警察說道。“你儘量快點,聯係你的家屬。讓你的家屬過來一趟。”
陳輝此時的內心充滿了憤怒,都怪這個晏北。難道他說的都是真的?他是晏少爺?他怎麼也想不明白。早知道這樣,他就不相信他了。
這時警察催促道,“陳輝,你快點跟你家屬聯係,能過來就過來,不能過來,我通過電話跟你家屬說。”
陳輝隻能給張文文打電話了,他為張文文花了那麼多錢,讓她給他交兩千應該不過分吧!就算張文文想分手,就分吧,反正他現在也沒有工作了,也養活不起張文文一家了,就算不因為這事分手,也早晚會因為錢的事分手的。
他拿出了手機撥通了張文文的電話。
電話那頭的張文文很快就接聽了。
“喂!阿輝,什麼事啊?”
“我現在在警局,你過來一趟。”
“什麼?你在警局?發生什麼事了。”張文文吃驚的問道。
“電話裡說不明白,你過來就知道了。”
“好,我馬上過去。”
掛了電話後,張文文就開車開去了警局。
等待張文文的期間,陳輝想了很多,他在想他怎麼跟張文文說這件事。張文文知道了會不會跟他離婚。
很快警察就過來了。
“陳輝,你的家屬來了,你還有什麼事情需要交代嗎?”
陳輝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