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娟被左會計告知大隊部有她一封信,是從蘇省省會來的。大隊的乾部們都知道李娟是蘇省人。
過去十年李娟也沒幾封家信,最近這兩個月倒是來了幾封。
李娟背著家裡人偷偷摸摸的去大隊部拿了信。
趁著韓立秋不在,她打開信從頭到尾看了一遍。
看完了之後心裡說不出的滋味。高興的是她有希望回去了,不高興的是她必須要嫁給一個二婚的男人才能回去。
正發呆的時候,韓立秋竟然進來了,李娟慌忙的折起信放進口袋裡,隻是太晚了,她一切的動作都被韓立秋看在了眼裡。
韓立秋眸光閃了閃,看似不經意的問,“家裡來信了?嶽父嶽母現在怎麼樣?”
李娟按捺住慌亂的心,不自然的笑了笑,“挺好的,我爸已經回城了,也回了醫院,就是還沒有回到原來的工作崗位上。
不過他能回來就已經很好了,這樣我也就放心了,彆的就是問候我過得怎麼樣。”
韓立秋見李娟沒有把信給他看的意思,他笑了笑,“那就好,隻要嶽父嶽母好,你也就能安心了。
我回來加一件衣服,晚上可能要在衛生所值班,衛生所裡有個孩子腹瀉要吊水。
天冷了,晚上多蓋點兒彆受涼。”說完,他深深看了一眼李娟就轉身出去了。
他進來的時候李娟那慌亂的樣子,他不是沒看見,他敢肯定李娟一定有什麼事瞞著他。
是不是家裡出了什麼事情讓她為難了?
自己是一個農村人沒權沒勢的,對李娟家裡也沒有什麼作用,這樣讓韓立秋很頹廢也深覺無力,如果他有本事就能幫李娟解決家裡的困境。
另一方麵他也失落,三年夫妻,李娟還在防著他。
房門關上,李娟盯著那關上的房門大大鬆了口氣。
心裡默念,立秋對不起。隻是這句對不起,她自己都不記得念叨多少遍了。
李娟又把信拿出來再看一遍,父母為她在省城找了一個對象,那是一個二婚的男人,三十六歲,比她大十歲,還帶著一個孩子。
父母問她同不同意,若是同意,男方就會給她找工作安排回城。這樣的內容,她哪裡敢讓韓立秋看見。
李娟的內心矛盾至極。
她才二十六歲,對於嫁給一個二婚還帶著孩子的三十六歲男人,她滿心不甘。
可這個窮山溝她實在待不下去了,十六歲就下放當知青,在這裡已經度過了漫長的十年,難道還不夠嗎?
她想回城,那種渴望如火焰般在心中燃燒,幾乎要將她吞噬。最後,她下定決心,哪怕嫁給那個二婚男人,她也要回城。
第二天,李娟偷偷給家裡回了信,告訴父母她打算接受那個男人,並請求父母跟那個男人說,儘快給她辦手續,最好想辦法不要驚動楊樹溝大隊和韓家的人。
如果被韓家人知道,她調走了戶口,那是肯定不會放她走的。
她知道農村娶媳婦是多麼的不容易,像她這樣沒要彩禮,而且有文化長得又漂亮的兒媳婦還是白送上門的,韓家怎麼可能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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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過去,韓可寄出的稿子還沒有消息,但迎來了孫佳佳。
孫佳佳看起來挺著急的,她把韓可拉進韓可的屋裡,“可啊!你運氣太好了,真是想啥來啥。
我給我爸打了電話之後,這兩天就有消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