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護法沙門——法琳_史事講將2隋唐五代_思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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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護法沙門——法琳(1 / 1)

法琳,參與佛道之爭、能言善辯的佛教衛士,彥琮稱之為“護法沙門”,俗姓陳,原籍穎川,他的遠祖曾到襄陽做官,因之留寓該地。

法琳,年少即出家,遊曆金陵、楚郢各地,遍學內外典籍。二十三歲時,隱居青溪山鬼穀洞,精勤誦習,白晝鑽研佛經,夜間閱覽俗典,學業大進,曾撰有《青溪山記》,文詞婉麗,傳誦一時。

三十歲時,出山來遊隋京大興,想了解道教的真實情況,遂著黃巾道服與道家交往,又還歸佛教,住濟法寺。太史令傅奕,上廢佛法奏事十一條,唐高祖李淵征詢沙門的意見,法琳這時據理回答,李淵無詞以對,傅奕之議因而不行。但是傅奕把他奏事的內容公開宣布,因文中有禿丁、胡鬼等語,遂使社會上有鄙視歧視佛教僧徒的風氣。這時有總持寺的普應撰《破邪論》二卷,又居士李師政撰《內德論》和《正邪論》,都廣引佛教經論,破斥傅奕之說。

但是法琳以為佛教經論本為傅奕攻擊的物件,縱然引用,豈能使其心服,於是自撰《破邪論》一卷,約八千多字,引據孔子老子推敬佛教等中國的古代傳說,用傅奕等本身所信的學說以破斥其謬見,此論出後,虞世南特為寫了一篇序文,風行一時。法琳為了要進一步轉移當時社會上的視聽,遂上書於皇太子,又上書於秦王備論傅奕之妄。

唐高祖下詔沙汰寺僧;隻京師留三寺千僧,其餘寺宇並賜王公,僧徒放還故鄉。但到六月三日,高祖退位,太宗大赦天下,佛教又恢複舊觀。本來武德初年有道士李仲卿、劉進喜等著《十異九迷論》和《顯正論》等論貶量佛教,法琳為了造論破斥著成《辯正論》八卷十二篇,東宮學士陳子良為之製序。太宗舍太和宮為高祖立龍田寺,以法琳為寺主,波羅頗迦羅蜜多羅三藏來長安翻譯《寶星陀羅尼經》和《般若燈論》等經典,法琳都參加筆受,審定名義,並為《寶星陀羅尼》製《序》。

有太子中舍人辛諝設《問難》二條以問紀國寺僧慧淨,慧淨著《析疑論》答之,並以此論送法琳閱覽,法琳因此又著《齊物論》。唐太宗因為自姓李氏,欲推尊以老子李耳為始祖的道教,詔令道士女官的位次排在僧尼之前。當時僧眾推法琳上表抗爭,太宗不從。

有道士秦世英譖毀法琳,說他所著的《辯正論》,訕謗皇帝的祖宗,有罔上之罪,太宗大怒,又下詔沙汰僧尼,並逮捕法琳加以推問。遣刑部尚書劉德威,禮部侍郎令狐德芬,侍禦史韋悰,司空毛明素等推問,法琳辭氣不屈,劉德威等以推檢狀況奏聞,太宗於是親自審問,當時問答有二百餘條。到二十日,太宗又下詔令法琳念觀音七天,屆期行刑,看有無靈感,到期又遣人詢問,法琳對答從容,太宗聞報歡喜,諭令免刑,又召法琳細問佛道優劣,法琳對答如理,太宗遂釋其罪,令徙益州為僧,法琳又著《悼屈原篇》以敘己誌,行至百宇關菩提寺,患疾,卒年六十九。

法琳的著作,除《破邪論》、《辯正論》而外,據同時的沙門彥悰曾加以搜集,謂共有《詩賦》、《碑誌》、《讚頌》、《箴誡》、《記傳》、《啟論》、《三教係譜》、《釋老宗源》等合三十卷。又據道宣所述,另有《表》、《章》、《誄》、《大乘教法》等名目,共有三十餘卷。他的這部文集現已失傳,但是重要的文字大都引用在彥悰和道宣二人,分彆撰作的《法琳傳》中。

在法琳當時,佛教和道教的鬥爭非常劇烈,法琳在此一鬥爭中,深入了解道教內幕,所以他的文字中保存不少有關道教的原始材料,而為現代研究道教史的重要依據。又因唐朝引老子李耳為祖先,法琳考查出唐代的祖先實出於元魏拓跋氏,這給後代研究隋唐氏族問題得到一個很好的啟發,所以近代有些史學家也找出旁證支援法琳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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