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看似平常的天下午,我如往常一樣坐在工作崗位上,開始了忙碌的上班時光。一個又一個二手房過戶業務接踵而至,我仿佛變成了一台不知疲倦的機器,馬不停蹄地處理著。
長時間的高強度工作讓我的精神始終處在一種極度緊張的狀態之中,腦袋也仿佛被緊緊箍住一般,整個人更是累到仿佛要散架了,頭暈腦脹的感覺揮之不去,疲憊感如潮水般將我淹沒。
我在心裡默默地想著,等好不容易把這幾個業務辦完之後,我一定要趕緊去喝上一口水,讓那乾涸的喉嚨得到滋潤,然後再有條不紊地開始叫號,去辦理後麵那些等著我的不動產登記業務。
然而,事情往往不會按照我的預想發展。就在我剛剛拿起水杯,腳步都還沒來得及邁向水房去打水的時候,我的窗口前突然就如閃電般地閃過了一道身影。
緊接著,這道身影就沒有絲毫停頓地坐在了我的辦件窗口前。她的臉上滿是懇切的神情,用近乎祈求的語氣對我說下一個辦件號就是她的,懇請我能夠幫她辦理這個業務。
我忍不住打量了她一番,看著她是孤身一人,心裡暗自思忖著應該不會是二手房業務吧,畢竟二手房業務一般不會是一個人來辦理。我又想其他業務大概率應該會比二手房業務簡單一些,那不如就先把這個號叫了吧,辦完之後再去休息也不遲。
可是,讓我萬萬沒想到的是,我叫的這個辦件號所對應的業務,居然是所有業務裡麵最讓我頭疼、最艱難的一個。
就因為要全力以赴地去處理這個業務,我這整個下午都仿佛被施了魔法一般,完全沒有一絲一毫能夠喘息的機會。
我不停地忙碌著,像一個陀螺般不停地旋轉,結果直到下班的鐘聲敲響,我都沒能有時間去喝上哪怕僅僅一口水。
那種深深的無奈感和難以言喻的疲憊感,真的是讓我感到無比的苦澀與無助啊。
當時,我就按照一直以來的慣例,很自然地把這個號給叫到了我麵前的這個窗口這兒了。然後呢,我立刻就出聲詢問她到底是想要辦理什麼樣的業務呀。她呢,語氣很平淡地回答我說她要辦理的是繼承業務。
我一聽,還滿心以為這就是個簡簡單單、普普通通的繼承業務呢,心裡還偷偷地在那一個勁兒地高興呢,心想著應該不會太麻煩。接著呀,我就緊接著向她問了起來“您這個繼承業務呀,到底是在公證處辦理的公證繼承呢,還是在法院辦理的判決繼承呢?”
這裡我要說一下,在我們不動產登記繼承業務的辦理當中,基本上就是通過公證處與法院兩個部門去辦理業務。而這兩個部門所辦理的繼承手續,也是有顯著區彆的。
公證處對於繼承的辦理,主要是借助公證程序來明確繼承人的資格以及繼承的份額等等。在此過程中,公證機構會針對相關的材料和事實展開審核與確認,以此來保障繼承的合法性與公正性。
公證繼承相對而言,其流程比較規範且相對固定,通常在材料完備的狀況下,能夠較為順暢地完成辦理。
而法院對繼承的辦理一般是出現在存在繼承糾紛的情形之下。例如繼承人彼此之間對於遺產的分配存在爭議,沒辦法通過協商來解決,那就有可能會起訴到法院。
法院會依據法律規定以及證據來進行審理和判決,從而確定繼承人以及繼承的份額等。法院的判決具備權威性與強製性,不過整個過程或許會比較繁雜且耗時,需要曆經一係列的訴訟程序。
總之呢,公證處辦理繼承側重於在沒有爭議的情況下進行確認和證明,而法院則是在有爭議的時候進行裁決和判定。
一般正常的情況應該是這樣的,她應該會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告訴我到底是屬於公證繼承還是判決繼承之中的哪一種。如果是公證繼承,那我就能接著告訴她需要準備哪些相關的材料;要是判決繼承,我也知道該讓她些什麼材料。
等她把這些該準備的東西,尤其是在稅務局那邊所做的減免稅的手續,還有繳納的印花稅之類的那些相關材料都整整齊齊地拿給我之後,那我就能夠按照流程順順利利、正正常常地給她辦理這個業務了。
結果啊,她居然表示自己既不是在公證處去辦理的繼承,也不是在法院進行的繼承辦理。
她才剛剛說到這裡的時候,我就迫不及待地徑直將她給打斷了,然後我滿臉都是疑惑的神情,語氣也充滿了疑惑地對她說道“您怎麼會既不是在公證處辦理的繼承,又不是在法院辦理的繼承呢?那您到底是準備用什麼樣的方式來辦理這個繼承業務呀?”
她聽了我的話後,就那樣直直地看著我,臉上露出了有些詫異的表情,隨後緩緩地對我說道“我在網上查詢到,說是你們房管局現在能夠辦理那種根本不需要花錢的繼承手續了,我實在是不想花費錢財到公證處和法院去辦理繼承手續,所以就一心想著在你們房管局辦理那個不用花錢的繼承。”
要是放在以往的話,我肯定會特彆認真地去追究她口中所說的我們是房管局的這個錯誤的,或許是因為我有著那種精神潔癖吧,隻要一看到有人說的話裡存在用詞不恰當的地方,我肯定會毫不猶豫地當場就進行糾正。
然而呢,在今天她所提到的這個業務麵前,已經讓我完全沒有心思再去關注她說話當中的語病之類的問題了,因為她所說的這個業務,根據我的判斷應該就是去年全省集中培訓的時候著重推出的一項全新的業務——非公證繼承。
在那個時候,當我們聽授課人,也就是我們現在的局長在台上給我們講解這個新增的業務的時候呀,我和我的同事們真的就仿佛是在聽天書一樣,聽得那叫一個一頭霧水呀,真的是感覺太複雜了!
可真是沒想到,真的是應了那句話,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該來的最終還是來了,竟然讓我叫到了這樣一個業務,我心裡也很清楚,這個業務也是我們局長在省廳編寫《不動產登記規範》的時候,最為得意的一個創新呢,既然都已經碰到了,那我肯定就應該要謹慎地去對待。
不過具體到底該怎麼去處理呢,我覺得還是先去找科長好好商量商量吧。嗯,對於這種業務,我還得去“搬救兵”,省的出了問題,更加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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