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完了離婚協議書後,寧毅馬上又轉發了回去。
“我改了一下,我認為這樣合理一點!”
一分鐘後。
陳悅回道“謝謝!”
很快,第二條消息又到了“明天你有時間嗎?我們去趟民政局吧!”
寧毅算了下時間,小食記已經開業8天了,他一直都沒有休息過。
而小家夥這幾晚都念叨自己沒時間陪她了,是不是不愛她了!
再加上明天下午爸媽就到,也得陪!
“明天上午10點民政局碰頭吧!”
“嗯!”
聊妥了這件事後,熬煮的高湯也好了,寧毅跟著開始了忙碌。
同一時間,煙草局外。
陳秀芳氣勢洶洶地給保安說要找陳悅。
保安沒給她好臉色,卡著不讓進。
這女人徑直用出了潑婦的手段,一哭二鬨三上吊,門衛這才通知了局裡。
等了一會後,陳悅出來了。
“媽,您乾什麼?這是我上班的地方!”
陳秀芳指著陳悅,一副要吃人的模樣。
“你好大膽子啊!直接就給人律師說撤訴?”
陳悅看著她,臉色很平靜“我是當事人,這是我的婚姻,我為什麼不能撤訴?”
“你的婚姻?這是兩家人的事,你這一撤訴,街坊鄰裡怎麼看我?你讓我的臉往哪擱?”
要是在以前,陳秀芳語氣稍微嚴厲一點,陳悅都會悶不作聲、然後聽從。
可現在……
“您想讓人家怎麼看?看您女兒死皮白臉纏著人家?看您女兒被人家養了三年卻還不知足?”
“你!!!”麵前的陳悅怎麼看都不是那個一向順從她的女兒,這讓陳秀芳很是震驚。
但震驚歸震驚,她卻明白絕不能撤訴,否則上一次遞交的離婚協議書內容就作廢了,那房子的錢就真的拿不到了。
拿不到錢,那她怎麼辦?
還有30萬的窟窿呢!
那些夠曰的閨蜜姐妹還不得把她生吞活剝了。
“你跟我去律所,給律師說撤銷撤訴的申請!”陳秀芳直接上手去拉陳悅,但對方完全沒有跟她走的意思,拚命抵抗。
這拉拉扯扯的一幕自然引起了保安的注意,馬上趕了過來分開兩人。
“陳悅,你個沒良心的!你就這樣對待生你養你的媽?”陳秀芳一屁股坐到地上,開始撒潑打滾。
而此刻的陳悅難過與羞愧並存,她很想問18歲以前是爸爸養著我,18歲以後是寧毅養著我,現在我可以自己養自己,您這個母親到底做了什麼?
但……她終究是自己的母親啊!
“媽!快起來,這裡人太多了!”
“人多正好啊!讓彆人看看你到底是怎麼孝順我的!”
陳悅扶不動她,隨著吃瓜群眾越來越多,她的心也越來越涼。
“您這樣是想把我的工作弄丟嗎?我沒了工作是您養我嗎?”
“我……”
這話切中了陳秀芳的命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