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很多疑問,多到我腦袋都要炸開了。
如果原本所謂的王勇案就是我做的,為什麼我沒有記憶?
為什麼石辛告訴我的時候,這段記憶才出現在我腦海裡?
石辛為什麼沒有說他也是當年的幸存者?
按照石辛所說,還有小先生文檔裡的內容,王勇在案發現場留下了那種圖案和人骨。
可昨晚柳東死的時候,我什麼也沒有做。
我怎麼可能去故意畫那種圖案?
還是說,有人在我和唐嘉離開現場後去畫的?
不可能,時間根本不夠。
1993年我光是粗略臨摹地窖裡的那些圖案,就用了半個小時。
我今晚按照計劃去對付唐嘉也不會留下圖案,那麼就隻有一種可能。
詭異圖案和紅蠟燭出現的地點是阮豔豔的被殺現場。
阮豔豔才是關鍵。
圖案不會是我畫的,我根本就沒辦法在腦子裡記下那麼複雜的圖案。
所以,在1993年的阮豔豔死亡現場畫下圖案的不是王勇。
是其他人乾的,這個人藏在暗處,骨頭也應該在這個人手裡。
我剩下的時間,除了要想辦法解決掉阮豔豔之外,還要找到這個人拿到骨頭。
我離開閻老幺處後,沒有馬上去梧桐路初中,而是先去了書報亭買了一本漫畫,
漫畫是海南攝影美術出版社出版,北條司所著的《城市獵人》第一本。
然後我又去了當時詩城最好的蛋糕店。
我付錢訂了一個小蛋糕,但沒有寫日期。
我讓店員給我一張收據,同時把那本漫畫給她。
我還告訴店員,將來某天會有個男孩兒拿著收據來拿蛋糕。
應該是一個月後,到時候他們先做蛋糕,順便把漫畫也給他。
晚上,我按照原本的計劃潛伏在小巷,然後趁著唐嘉走進小巷的時候將他拖進廁所。
當我將他拖進去的時候,我終於明白為什麼在我記憶中,我麵對凶手的襲擊如此害怕。
我也明白為什麼凶手會渾身顫抖。
唐嘉害怕是因為他知道要殺他的人就是42歲的自己。
凶手王勇,也就是42歲的我會顫抖的原因也是因為害怕。
我害怕失手把自己真的殺了。
就在我遲疑不定的時候,那個女人,也就是案件中的目擊者走了進來。
女人發出尖叫,我一緊張,手中的磚刀就割破了唐嘉的鎖骨。
我立即拔腿就逃,案發的全經過與我記憶中的一模一樣。
我一口氣跑了很遠,跑到沒有力氣才停下來。
我開始頭痛眩暈,因為我的記憶產生了嚴重混亂。
現在我不僅擁有當時自己險些被殺的記憶,還有王勇行凶的記憶。
我刺傷過去的自己,實際上是為了洗清唐嘉的嫌疑。
原來如此。
這就是所謂連環凶案背後的又一層真相。
我特彆後悔沒有選理科,我應該研究數理化。
特彆是物理,量子力學應該對我有所幫助。
就算無法搞清楚意識穿越背後的原因,至少也能讓我不被記憶混亂困擾。
我買些吃的喝的,藏在詩城的一座爛尾樓裡。
接下來就是等待警方大規模搜捕風頭過去,也是在等14號的到來。
7月14日是我的生日,也是唐嘉的生日。
那天,唐嘉就年滿14歲了。
幾小時前,我將唐嘉拖進廁所的時候,將那張蛋糕店的收據塞進他手裡。
他會明白那是什麼意思,當他傷愈出院,可以拿著收據去拿生日蛋糕。
這是我答應他的,我說過會有生日蛋糕和禮物。
那本《城市獵人》的漫畫就是禮物。
那時候我好喜歡《城市獵人》這本漫畫,但我不可能擁有。
我父母是不允許的,再說我也沒錢。
我都是有時候路過書報亭,忍受書報亭老板的白眼厚著臉皮翻看一會兒。
那時候,我從來沒有看過那漫畫的第一本,不知道漫畫的開篇故事。
這就是我選擇送唐嘉這份禮物的原因。
隻可惜,我沒辦法陪他過生日。
我很想陪他過個生日,給他唱生日快樂歌,看著他閉眼許願再吹蠟燭。
我知道他會許願說,老天爺求求你把我變成一個正常人。
雖然我和他都知道,許願是沒有用的,但至少可以帶來短暫的快樂。
我的傷勢越來越嚴重,手腳有些不聽使喚。
看起來這應該是癱瘓的先兆。
雖然我每天換兩次藥,但傷口腐爛擴散的速度觸目驚心。
14號那天晚上,我冒險去了中醫院。
因為受傷的唐嘉就在中醫院住院部。
我渾身上下散發出的藥味,反而可以讓我在中醫院不被人懷疑。
我按照模糊的記憶來到住院部,從1樓開始找,最終在3樓某病房看到了唐嘉。
唐嘉躺在病床上,旁邊掛著吊瓶,睜著雙眼看著天花板。
他已經想明白我為什麼會對他下手。
因為新的記憶又湧入我腦海裡。
我因為頭痛眩暈地直接坐在走廊的椅子上。
新的記憶告訴我,唐嘉知道我的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