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主,我回來了。】
肥肥再一次回到了莫靈的身邊,它邀功似的將自己做的事情詳細的說了一遍。
莫靈點了點頭。
關於肥肥可以將許靜雅身體裡的生命之花的能量剔除這一點,她也是前不久才知道的。
在得知了肥肥有這一項能力之後,莫靈就詳細的研究了一下生命之花。
研究之後,她非常確定以及肯定生命之花不愧是被係統看中的東西,還真是不可多得的好物。
這東西對於那些生命即將要走向儘頭的人來說,那無異於續命的神藥。
可同時她也發現,生命之花的不同之處。
它作用於男女身上的差異還是有。
就好比許靜雅跟秦天明。
生命之花作用於許靜雅身體中的時候,是會消除她身體所帶來的暗疾以及補足她的氣血,讓她的健康值拉滿。
可作用於秦天明身上的時候,除了可以治好他身上的暗疾之外,還有助興的功能。
在得知了這一點之後,她就決定不剔除秦天明身體裡生命之花的能量。
畢竟,秦天明若是身體不好,性趣不大,那要怎麼跟許靜雅醬醬釀釀呢?
“做的不錯。”
莫靈伸手撓了撓肥肥的下巴。
接下來就等著許靜雅得知自己懷孕的事情吧。
誰讓在秦心蕊擺脫了噩夢之後,秦家人為了慶祝,舉辦了一場家宴呢?
秦天明等人因為開心,家宴上多喝了一些酒,就拉著許靜雅回了臥室。
這也就有了許靜雅第二次懷孕。
可這一次懷孕,可就跟第一次不一樣了。
她很期待接下來的事情。
秦家的事情應該可以暫時的放在一邊了。
那接下來
“肥肥,調出劉富森的資料。”
【好的。】
很快,屬於劉富森的資料就出現在了莫靈的眼前。
劉富森,男,年齡50,京市人,富森房地產董事長。
這人就是前世的時候折磨死原主的罪魁禍首。
當初,秦心蕊得罪了男主,秦家被男主針對,麵臨破產。
是劉富森不知道從哪裡得知了消息,然後,上門求婚。
秦家不舍得秦心蕊,自然拉著原主頂包。
於是,原主為了秦心蕊的錯誤,嫁給了劉富森。
再然後,就是原主被劉富森這個變態的折磨死在了床上。
當時,作者似乎是為了體現出原主死的有多麼的慘,故此用了整整一章的文字去形容。
現如今想起來,莫靈都氣憤非常。
“五任妻子。”
劉富森結過五次婚,有五任妻子。
第一任妻子是他的發妻,是陪著他一起創業吃苦的人。
可他發達之後,他的妻子在某一天外出,出了車禍,不治身亡。
在第一任妻子死亡三個月之後,他就迎娶第二任妻子。
而沒過幾年,第二任妻子就患上了抑鬱,被送進了精神病醫院,在醫院裡熬了幾年之後,跳樓身亡。
在第二任妻子死亡之後,大約過了一年半的時間,第三任妻子與他結婚。
同樣是結婚幾年,第三任妻子據說跟一個情人私奔了。
至於是不是真的私奔,無人得知,畢竟,直到現在還活不見人,死不見屍呢。
在第三任妻子私奔了數年之後,他向法院提出了訴訟離婚。
沒過多久,他就跟第四任妻子結婚。
同樣的沒幾年,第四任妻子就鼻青臉腫的跑去報警,說劉富森打她,掐她。
警察上門調查這件事情,可結果,劉富森有錢有人脈,上麵壓了下去,說是什麼夫妻矛盾,劉富森一時氣憤,所以,才會失手打了她。
並且,劉富森還出麵保證絕對不會動手。
就這樣,這件家暴的事情不了了之。
後來,第四任妻子就病了,據說死得時候,人廋的就一把骨頭了。
第四任妻子死去三個月,劉富森就與第五任妻子結婚了。
自從與第五任妻子結婚之後,她就沒有在大眾眼前出現過。
即便是娘家人都無法見到她。
後來,娘家人感覺不對勁,就報警找上門。
這個時候,才發現第五任妻子被關在房間裡,遭受了非人的折磨。
女方的娘家人自然很生氣,要帶走她。
劉富森答應對方帶走了人,可當天晚上,那家人家裡就發生了火災。
一家六口人就死於火災,無人生還。
接下來就是原主,成為了第六任。
隻可惜,同樣沒有熬住,就死在了家暴中。
現在按照時間算,劉富貴的第五任妻子還活著。
隻不過,活的有點生不如死就是了。
除了第一任妻子留下了一兒一女之外,剩餘的妻子沒有留下任何的孩子。
準確的說,不是沒有,而是在懷孕期間,被劉富森變態的折磨給打掉了。
之後,因為被家暴折磨,導致身體出現了嚴重的問題,從此之後無法生育。
至於劉富森與兒女之間的關係也不融洽。
兒女成年之後,他們就離開了家,除了必要的時候,他們是不會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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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靈現在想起了這個人。
這個導致原主死於非命的劊子手。
莫靈看完了劉富森的資料之後,做到了心中了然。
劉富森前期的發家史其實不算光彩。
他原本就是一個不務正業且有點小聰明的混混。
後來,順應時代的發展,他有了第一桶金,然後,開始走上了一條輝煌致富路。
而說起他的第一桶金,那絕對是最不光彩的事情。
因為,他是靠著出賣自己的妻子,而得到的第一桶金。
這也就是為什麼在發達了之後,他會除掉自己第一任妻子的原因之一。
至於其他的原因,那自然是第一任妻子人老珠黃,比不上外麵的白嫩美。
他看似是結了五次婚,可實際上,他外麵有不少的女人。
這樣的人,指不定毀掉了多少女人呢。
【宿主,你要對他下手?】
對劇情很熟悉的肥肥在莫靈要看劉富森資料的時候,就知道她要下手了。
“嗯。”
莫靈點了點頭,她在想對付這樣的人渣,要用什麼法子?
按理說,劉富森所作所為,被槍斃個十回都太少。
隻要把他犯罪的證據交給警察,那他肯定會受到法律製裁。
這應該是每個人都會想到的法子。
可莫靈卻不想。
就如同之前她所說。
她活了那麼久,即便當過很多次的警察,可她對警察對法律,信任度很低。
至於原因。
很簡單。
犯罪的成本太低了。
在n多年之前,莫靈還是警察的時候,曾遇到過這樣一個案子。
就是妻子常年受到了家暴,在某一次,她忍受不了,反殺了丈夫,導致丈夫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