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骨碌就從座椅上爬起來,大聲喊:“哥!”
“哥!”
打開車門,隻見外麵陽光明媚,鳥語花香。
麵包車靜靜地停在縣城邊的四季公園停車場裡麵,周圍隻有早起晨練的老人。
我哥走了。
他走的時候留下了一本小冊子,還有接近三百萬的臟錢。
我精神一陣恍惚,隻覺得像是做了一場夢。
但破麵包車和車裡麵的臟錢,卻時時刻刻提醒著我。
我哥回來過,然後又走了。
我失魂落魄的開著破麵包車回了縣城的出租房,這是我為了方便拍短視頻租的一間平房。
拿著手機想了半天,最後還是放棄了。
我哥不讓我告訴爸爸。
事實上,告訴我爸真的一點用都沒。
更何況,就我爸那性子,知道了我哥這幾年的經曆,指不定會說一句死了活該。
我歎了口氣,坐在桌子旁發呆。
三百萬臟錢,這筆錢給我,我怎麼處理?
要知道法律中可是有一條: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這個罪名成立的標準好像是三十萬以上。
我這三百萬,要是被人知道該咋弄?
這事真的是越想越煩,最主要的還不是錢的問題,是我哥的下落。
他失蹤了五年,跑回來才一天,丟給我一大堆疑惑和亂七八糟的臟錢,然後就又消失無蹤。
他還有沒有把我當家人?有什麼事就不能公開說嗎?
我一邊生悶氣,一邊拿出我哥留給我的小冊子認真的看。
這小冊子是手寫的,很明顯是我哥的字跡。
上麵一筆筆記錄著都是臟錢的數目,那一連串的數字看的我頭暈。
起碼都是幾十萬的買賣,偶爾還會有幾百萬的大筆金額。
再往下翻,是我哥對於臟錢的使用方法。
什麼樣的人能用臟錢,什麼樣的人不能用。
什麼樣的東西能花錢買,什麼樣的東西不能買。
這一部分我看的很認真,因為我還有三百萬的臟錢等著用掉,這東西留在手裡時間越久越容易被人發現。
我可不想因為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人叫去喝茶。
看完了臟錢的使用手冊後,緊接著就是我哥記錄的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以及行走江湖上的一些禁忌。
比如在湘西背僵屍,在深山裡麵用活人來釣人皮屍衣等等,全都被我哥記錄了下來。
這部分內容最多,也最精彩,也最實用。
如果我要走我哥這條路,這部冊子能讓我避開很多彎路。
這時候我才明白我哥為什麼把這部冊子丟給我,這簡直就是一本關於隱秘事件的百科全書。
這部分內容看的我如癡如醉,直到夜幕降臨,肚子餓的咕咕叫的時候,我才聽見窗戶外麵有人說:“張知穆,張知穆!你想知道張庭軒的下落嗎?”
我猛然抬頭,這才發現一個穿著黑衣,戴著皮帽子的男子在窗外對我咧嘴一笑。月光之下,我發現這人臉色慘白,牙齒漆黑,容貌醜陋猙獰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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