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警察是市刑警隊的一名出色刑警,名叫尹哲峻,今年27歲,堪稱年輕有為。
尹哲峻為人一身正氣,嫉惡如仇,為了破案不顧一切,被隊裡的人戲稱“拚命三郎”。
被尹哲峻稱呼為王隊的人是刑警隊的隊長,名叫王明德,是尹哲峻的直屬上司。
三個多月前刑警隊接到報案,中心廣場發生一起槍擊殺人案件。行凶者從遠處射擊,死者眉心中彈,當場身亡。
與此同時,在其他多個城市也接連發生多起暗殺事件。其他市的刑警隊已陸續接警並已展開調查。
王明德將此案交給尹哲峻偵辦,尹哲峻與彆市的刑警聯手偵查此案。
經過近兩個月的調查,他們推斷這一連串的凶殺案是同一個犯罪團夥所為,從每一個凶殺現場來看,這是一個專業的作案團夥,也就是職業殺手組織!
“職業殺手”!當得出這樣一個結論,所有人都驚呆了。
真的有職業殺手組織?而且就在我們身邊,已連續作案多起!
“一定要把他們連鍋端掉,否則危害極大!”尹哲峻義憤填膺。
“端是肯定要斷掉,但是這個案子難度很大,我們沒有任何線索,要做好長期戰鬥、偵破的準備。”
尹哲峻各方麵都好,就是過於年輕氣盛。王明德需要適時地在一旁提醒他、穩住他。
有關這個案子,目前除了死者身份、死亡時間和死亡地點,沒有任何頭緒,想要破案必須找到突破口。
尹哲峻認為,這個突破口就是凶手的行凶地點。
因此,找出行凶地點至關重要!
從死者的中彈情形來看,行凶者很可能是選取了一個射擊製高點,居高臨下,遠程射殺,槍法準狠。
這起案件跟半年多前發生的一起槍殺案十分相似,都是遠程射擊,死者眉心中槍,當場身亡。
半年多前的那起案件,直到事發後的兩個多月才被人發現。
發現時屍體已經嚴重腐敗,後經骨骼鑒定和dna驗證,驗明此人是失蹤多年的一名緝毒警察。
從行凶者的行凶手段推斷,這兩起案件很可能是同一人所為。
那麼,偵破中心廣場這起殺人案,尹哲峻誌在必得。
他決定首先要找出行凶者的行凶地點。
他們一接到報案,立刻把中心廣場周邊的高層建築都仔細掃了一遍,最後根據死者所在位置,遴選出具有最佳射程、最佳角度、最佳視野等綜合性強的三個地方,把可疑範圍精準鎖定到三棟建築。
刑警們對這三棟建築進行細致搜查,並調取了死者死亡前後一個月內這三棟建築的所有監控錄像。
警察花了大量時間查看這些錄像,把那段時間內所有出入過這三棟建築的人都來來回回篩查了幾遍。
最後他們把目標鎖定在中心廣場東北方向的一棟公寓樓。
從這棟公寓樓的監控錄像裡,他們發現有個男子在那段時間裡曾多次出入這裡。
他們把前前後後與這男子相關的幾段錄像單獨調出來反複觀看,但從錄像中並沒發現可疑點。
最後錄像被交到尹哲峻手上,他要親自察看。
通過錄像尹哲峻發現,該名男子年紀輕輕,身材高大挺拔,樣貌雖然看不太清晰,但應該是長相比較周正亮眼的。
奇怪的是,這幾段錄像都沒有拍到他的正臉,不知道是他有意避開攝像頭?還是就剛剛好沒有拍到?
如果他是名職業殺手,那麼以他的專業,刻意避開攝像頭必定是他有意為之。
另外還有一點不合邏輯的地方,他在最後連續兩天到這棟公寓大廈來,最後一天正是死者死亡的時間。
而這兩天,他手上都拎著同一個箱子,這箱子是乾嘛用的?裡麵裝的又是些什麼?
一連串的問號浮上腦海。
同時,尹哲峻的大腦裡也出現好幾種答案。
槍械?現金?或者就是一個普通的手提箱?
如果他就是凶手,如果箱子裡裝的就是槍械,那為什麼要接連兩天持械到這座公寓來呢?
前幾次來可以理解為提前踩點,可攜帶槍械接連來兩次就解釋不通了?
難道第一天射殺失敗?第二天再來,才成功殺掉死者?
尹哲峻把自己帶入角色,從一個殺手的角度去揣摩去分析,最後他決定獨自去那座公寓看看。
當他站在公寓樓頂層的那間3002號房間,站在玻璃窗前往外看去。
哇塞,視野如此遼闊,能夠俯瞰整個中心廣場。
他的雙眼定格在死者身亡的地方,用手比成槍的姿勢,瞄準那個位置,“啪”的一槍,子彈成一條下劃的直線,命中死者眉心!
射擊角度刁鑽又精準。
他自問在警校期間就被冠以“神槍手”稱號的自己,都沒把握百分百命中。
可見此人的槍法簡直是鬼神莫測!
他並沒有再對這間屋子進行仔細勘察,因為距離死者死亡時間已經過去了十多天,即使留下痕跡也早已被消滅殆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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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他馬上否定自己。像他這樣高智商的職業殺手,是壓根兒不會留下一丁點兒印跡的。
看來,經過十多天的調查取證,他們也隻是初步鎖定了懷疑對象,並沒有找到一絲一毫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