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夢瑤認得張雲蘭,待張雲蘭與曹木勝離開,她立刻衝我問道:“張雲蘭來這兒乾嘛?”
“來當說客,想讓我幫他們做一件事。”
“不會吧,她讓你幫他做事?”
我二話沒說,將那封信遞到了陳夢瑤的麵前。
看完信上的內容,陳夢瑤立刻說道:“這你可不能答應!雨馨也絕對不會同意你這麼做,張雲蘭可是很有心機的女人。”
“我知道,所以我沒答應他們。”
“幸好你沒答應,不過她應該沒那麼輕易善罷甘休吧?”“確實如此,他倆拿雨馨來威脅我。”
“可惡!我得幫雨馨找個好律師,讓她早點跟這家公司解約,他們實在是太可恨了。”陳夢瑤說著便掏出了手機。
我笑了笑,說道:“彆擔心,事情已經解決了。”
“解……解決了?”
陳夢瑤似乎不敢相信。
“當然,要說到威脅人,在這方麵我可還從來沒吃過虧。”
“所以你對他們做什麼了?”陳夢瑤追問。
“沒做什麼,隻是讓他們知道,我有能力隨時讓他們喪命而已。”
“啊!”陳夢瑤一臉錯愕。
我懶得跟她解釋,衝她反問道:“對了,姐你來找我有事嗎?”陳夢瑤這才回過神來,點了點頭:“有事,有起案子,很離奇,我們一致認為是鬼作祟,否則這起案子沒法解釋,所以我來找你。”
一聽“有案子”,我頓時來了興趣:“說說看,一起什麼樣的案子?”
“這起案子是這樣的……”
陳夢瑤向我講述起來:
湘潭市有一位企業老總,名叫鐘傑,三天前死在了省城一間豪華酒店的客房內。
經過法醫檢驗,死亡原因是心肌梗塞,而且根據酒店內的監控攝像頭拍攝到的畫麵,在他死之前隻有他進入過那間客房,沒有第二個人進去過,他也沒從那間客房內出來過。所以警方排除了他殺,認為他是心臟病發作,因為沒有得到及時救治而死。
但鐘傑的夫人卻一口咬定,這是一起謀殺案。她之所以做出這一判斷,是因為鐘傑隨身攜帶的一件重要物品不翼而飛。
那是一份一千三百萬的借款合同。
鐘傑這次來省城,就是為了收債,三年前,鐘傑借了一千三百萬給省城一位名叫張華強的房地產開發商,月息八厘,約定三個月還,雙方簽訂了借款合同。
誰知到期後,張華強以資金周轉困難為名,一拖再拖,如今已經拖了整整三年。
最近鐘傑在生意上也遇到了困難,於是便來省城找張華強,想讓他先把本金還了,誰知來到省城後的第二天就出事了。
而且在他死後,那份借款合同不翼而飛,但警方在洗手間發現了紙灰,所以警方認為,是鐘傑自己焚燒了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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