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推算了一下時間,應該是下午四、五點走的,至於方向,肯定沒人知道了。
周明告訴書記,既然沒什麼損失,善後的事他自己處理,如果那人再回來,第一時間報告公安。
這種可能性幾乎沒有。
接下來幾天,幾路人馬檢查了這條路上所有的長途車,可惜,並沒有任何線索。
他們回到了公安局,倒是齊家大媳婦說了一些事,
“小英是我婆婆四十多歲生的,不知為何,她特彆不喜歡這個女兒,倒是公公常去她的小屋,可不知為啥,小英好像更怕他,還有她幾個哥哥,就像老鼠見了貓。”
周明看了案卷,上麵的文字更加深了他的猜測,便找到了專案組組長,
“我懷疑,齊家虐待這個女兒,所以她才心甘情願跟著仇人走了。”
至於如何虐待,沒有證據是不能隨便說的,那幾人隻有一個活了下來,聽說傷情嚴重,估計也不能人事了,
“有一點可以確認,齊家人所中的迷藥,跟這次發現的一樣,也就是間接證明,齊家店的凶手就是他,至於張家父母的案子,我懷疑,也跟藥有關。”
“村裡郎中去看了,不像是中毒。”
“沒有經過法醫檢查,怎麼能斷定呢,很多毒並沒有症狀,現在說啥都晚了,人已經火化了。”
現在隻能全國通緝,周明他們也結束了工作,可他明白,案件還有很多疑點,要想徹底弄清楚,隻有抓到人才行。
回到班裡,李牧去寫報告,畢竟他才是領隊,周明和錢來奔波了一個星期,約著去了澡堂,軍區澡堂還挺大的,隻是沒有湯池,隻能是多衝一會。
“好幾次,我都想跳到河裡洗洗,這麼熱的天,感覺都快餿了。”
周明大腦放空,任憑熱水衝刷著自己,腦海裡想的還是那兩人,
“其實,人都是很矛盾的,張強雖然凶殘,卻不是對所有人,對小英就很好。”
聽了周明的分析,錢來也沉默了,如果真是被家裡人禍害了,從此消失也未嘗不好,最好統統忘了吧。
這一刻,他們甚至忘記了自己的身份,不管如何同情,張強都是罪犯。
一周之後,專案組打來了電話,說是人抓到了,問他們要不要過去聽審,張強交代的事,竟跟周明分析的大差不差。
三人又一次開上了摩托,奔赴了大興,這件事太轟動了,所以要在當地審訊,據說,還要開公審大會,也算是給人民一個交代。
在看守所,周明第一次見到了張強,小夥子目光澄明,並沒有凶相,看到周明,他甚至笑了一下,
“我見過你。”
這是他的第一句話,周明也回了一個微笑,
“你當時躲起來了?並沒有走嗎?”
回想整個過程,隻有在小村莊能見到他,
“是的,我當時躲在李老大家裡,都以為是個空宅子,沒人來看,也不是不想走,當時剛要出村時,你們就來了。”
原來是被堵了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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