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敢不顧一切,跟朝廷對著乾?
官紳家業越大,往往也就越不敢反。
不敢反,那就老實交稅吧!
不交稅也可以,那就分家析產,釋奴還籍。
無論哪一項,對朝廷而言都是有利的,而且分家了也得交稅。
與其說是兩把屠刀,不如說是三把屠刀,一把瓦解士紳的家產,一把瓦解士紳的奴仆,一把瓦解士紳的宗族。
“有了這新增的兩稅,朝廷便可以真的效仿大唐的兩稅三分……不對,應該是二分,朝廷取全部,餘下一分給地方、士紳去互相博弈。”
夏原吉既是自己總結,也是在給仍舊有些一知半解的於謙說:“這兩稅就是從士紳身上割下來的兩塊肉,它們會變成兩把鋒利的刀子,持續性地去拆分地方龐大的士紳,同時也會讓地方跟著士紳一塊去爭搶。”
“換句話來說,原本朝廷要同時與地方、士紳博弈,而地方、士紳不可能是絕對理性,為了爭奪更多利益,很多時候會站在一起,與朝廷聯合博弈。”
“但現在,朝廷從士紳的身上割肉,還是割了兩大塊肉下來,這兩塊肉還留了一些給地方,那就相當於把朝廷與地方的博弈,轉嫁到了士紳與地方的博弈……”
於謙明白了:“也就是說,現在是士紳與朝廷的博弈互換,由士紳承擔了原本朝廷一對二的博弈,而且還是以割自己的肉為代價。”
說得再糙一點,就是士紳自己出錢給自己找罪受。
林先生是真缺德啊!
不過缺德歸缺德,這的確是行之有效的辦法。
朝廷依舊可以做到勝者通吃,掌握最多的稅收,對地方、士紳有著絕對的碾壓優勢。
而且,還不用跟唐朝一樣,從自己通吃的稅收中,割出一部分作為地稅,變相加強了地方的財政稅權,讓地方進一步坐大的同時,也讓朝廷中央持續性地衰弱。
至於地方跟士紳會不會聯手,沆瀣一氣地向朝廷拒繳這些稅?
彆逗了!
地方、士紳以前會同流合汙,是因為他們的共同博弈對象是朝廷,他們要從朝廷的嘴裡摳出錢來。
可現在,他們的博弈對象已經不再是朝廷。
要麼,地方、士紳掐得你死我活,朝廷在旁邊充當裁判,防止兩邊掐得太過。
要麼,士紳舉兵造反……
後者概率太低了,士紳家大業大,造反圖什麼?
朝廷隻是割下兩塊肉,又不是一刀要你的命。
但凡真敢造反,朝廷就敢光明正大地抄家滅族!
林煜這時也跟著總結道:“其實,唐朝推行的兩稅三分法,本質上是沒啥大問題的,關鍵隻在於能不能控製地方的藩鎮。”
“如果沒有藩鎮的存在,唐朝中央對地方也有著絕對的話語權,那兩稅三分法對唐朝來說,就是加強,削弱地方的一劑良藥。”
可以說,唐朝算是農業王朝的巔峰了。
要不然,還有哪家王朝能養得起幾十萬的帶甲強兵,且不影響本國的財政運轉。
“分稅製,把朝廷、地方分為二級稅收體係,確實是解決朝廷、地方稅收博弈的最好辦法。”
“那還有士紳一體納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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